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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干部周敦颐:理学鼻祖的县官生涯


来源:凤凰国学

周敦颐是干净人,干净人走干净道!这是他的做人原则,也是他的人格尊严。况且宋朝没有像现在这样的超指标的行政运转经费,没有这项预算,也不会给这项内容追加财政拨款。更没有到年终时突击花钱的纷乱景象,因为今天的财政预算,当年不花完,马上就会被收回去,而且因为今年没花完,明年还会减少预算拨款。好像要从制度上肯定并保证胡乱花钱的合理性一样,真是造孽!

断案高手周主簿

周敦颐既然已经进入了官场,朝廷总得给他做个重新安排,舅父过世以后,周敦颐被远调到江西分宁县去做主簿。

分宁是洪州也就是今天南昌市的属县,主簿的职能约略相当于今天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宋时按照县城的实际大小,配置处理政务的官员数量。大的县城,住户在1000户以上的,设县令(或者知县)、主簿和县尉三个职位;稍小一点,住户在400到1000之间的,只设县令和县尉,主簿的工作,由县令和县尉共同承担,县尉主要负责除奸禁暴,训练弓马之类,约略相当于今天的公安局长和武装部长的联合功能;更小一点,住户不满400户的,只设主簿和县尉,县令的职能由主簿承担。总的说来,主簿排位在县尉之上,县令之下,约略相当于副县长,负责主管出纳官家物资并登记造册,以及相关文书的记录和注销等事务。如果另外设有县丞的,排位的顺序就是县令、县丞、主簿、县尉。但是县丞只在10000户以上的县城,或者有林业、渔业和冶矿业的县城才这样设置,一般只有农业的万户以下县城,不设县丞。所以,宋时的一般县城,就只设县令或者知县,还有主簿和县尉三名官员,没有各种名目的局长、科长之类,行政效率非常高,行政开支也非常少。

出任分宁主簿,是周敦颐步入州县官生涯的真正开始。

周敦颐来到分宁以后不久,很快就出了大名,因为他解决了一桩拖延了好多年还没有了结的案件。

“时分宁有狱,久不决,先生一讯立辨。”

县里的人们都惊诧的赞扬说:“老吏不如也。”说是经验丰富、干练老道的断案高手都不如他。周敦颐因此得到了士大夫们的交口称赞。

究竟是一桩什么样的案件,拖延这么久,还侦破不了,被周敦颐一审,马上就结案了?史书中没有任何记载,我们也不能凭空随意想象,不过这件事却说明了周敦颐绝对是断案高手,比福尔摩斯还厉害。根本没有使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也没费多大心思去寻找必要的证据,更没有费侦察、取证等周折,只是随便审问了一次,就真相大白了。其实这只是周敦颐初试锋芒,但是这一次的牛刀小试,确实为周敦颐带来了不小的社会影响,也给自己向后的政治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是宋仁宗庆历元年,也就是1041年的事情。

本文作者王立新教授在周敦颐故居前留影

为民请命周参军

三年之后,通过吏部考察,周敦颐得了优等,周敦颐被调任南安军司理参军。南安军在今天的江西大余县附近。宋代设路,相当今天的省级。路以下是州和郡,州与郡同级,约略相当于今天的地市级。州郡以下是县。在州郡与县之间,还有一种特殊的建制,叫做“军”。原本可能因驻军而形成,后改为地方行政机构,也有因需要驻军而把地方辖地分出一些所形成的。地位相当于下等州,超过上等县。宋代有很多“军’,诸如邵武军(今福建绍武)、南康军(今江西九江)、南安军(今江西大余)、荆门军(今湖北荆门)、茶陵军(今湖南茶陵)、武冈军(今湖南武冈)之类。周敦颐这次做的这个官,大约相当于这个下等州的州长助理,应该跟上等县的副县令差不多,属于平级调动、重点使用。周敦颐在南安只呆了两年,却做了两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一件事情是违逆州长的意图,救下了一条人命。另一件事,是作为老师收了两名弟子。收弟子的事情,我们留待后面讲周敦颐对于教育的用心处再详细说明,这里只说“救人一命”的事情。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南安狱中有一位囚犯,按律不当被叛死刑,但是性格暴戾刻薄的转运使王逵非要治他的死罪。转运使虽然是朝廷负责转运钱粮的官员,但宋代的转运使,有弹劾地方行政官员的权利,包括最高长官都不能例外。由于王逵的坚持,没有人敢站出来,提出不同的意见。就在这条人命将被草菅,而所有官员因为害怕王逵钳口不言之际,身微言轻的周敦颐挺身而出,据理力争。王逵非常恼怒,坚持要求处死这个囚犯。周敦颐忍无可忍,也使出了霸蛮劲儿,把朝廷的委任状摔在王逵的面前:“老子不干了,官,你可以帮助朝廷收回去,用杀人来讨好你这位上司,我做不到!”这下可把王逵镇住了。王逵愣了很久,慢慢回过神来,觉得周敦颐讲得有道理,而且敢于舍掉官位为民请命,深受感动。于是就改变了主意,周敦颐就这样救下了一条人命。王逵这次确实受了很大的触动,深感周敦颐这样的官员实在难得,不仅没有因为周敦颐以下犯上而怀恨在心,还为国家珍惜人才,把周敦颐推荐给了朝廷。不久朝廷下旨,改周敦颐为湖南郴州郴县县令,升为县长了。

周敦颐雕像

县令的侠义肝肠

庆历六年冬天,周敦颐来到湖南郴州,做了郴县的县令。周敦颐一生,经常利用从政的机会,开展教育活动,虽然没有专门从事书院教育或者直接担任教育官员,但在育人方面确实用心不少,效果也非常显著。比如从宋仁宗庆元六年(1046)冬天,到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周敦颐在担任荆湖南路郴州郴县的县令期间,与郴州守令李初平的交往关系,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当时周敦颐来到郴县以后,利用旧有的县学兴教办学。李初平虽然是周敦颐的上司,但是不以官高小视周敦颐,他看到周敦颐兴教办学,而自己又是武官出身,没有多少文化,就提出向周敦颐学习,让周敦颐当他的老师。

这件事情本身就令周敦颐感动不已。因为在官本位的中国社会生活中,很少有长官可以俯身属下,虚心求教,好像官高,学问就大,思想就深刻,人品就好了一样。李初平的做法,不仅是对周敦颐的尊重,也是对文化、思想的尊重。他的自知和谦恭,感动了周敦颐。周敦颐称赞他发自内心的向学之心,但是感觉似乎稍晚了一些,因为李初平当时年纪已经很大了。周敦颐就邀请他到自己家里去,和周敦颐住在一起,这样既方便随时随地的发问和解答,同时也考虑了李初平不能像县学的学生一样,按时按点上课的实际。就这样,李初平成了周敦颐的学生,经常到周敦颐家中向周敦颐请教问题,有时还常常住在他的家里。慢慢的有了很大收获。

二年以后,李初平就过世了,他虽然没有学成,但是遇见周敦颐这样一位好老师,给他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以思想和学问的滋养,他知足了,他含笑而去,死得很安然。李初平州长是周敦颐的第一个入室弟子,虽然他没有得到周敦颐的真传,但确实是周敦颐的入室弟子,经常出没周敦颐的家中。

如果拿今天的官场作对比,这件事真可以大书特书了。

因为凭我们的目之所见,耳之所闻,似乎没有见到长官虚心向下属求教的,而且经常是官大一点儿,找个秘书写个报告,还说是自己的思想,然后就要求下属们认真听讲,还要安排写学习心得,贯彻落实报告精神,好像自己随便讲说的几句风马牛不相干的官话,都会成为历史的经典一样。在这样的不良社会政治氛围中,一旦有上司提出要向下属请教,下属首先考虑的不是是否教他,而是要谨防这是试探你对他的领导地位肯不肯认,或者你是否瞧得起他。你要谨防这是陷阱,因为一旦失口说出两句领导不懂的话语,可能你的所谓的“政治前程”,也就就此被自己的轻率葬送了。上司们都是下属的阎王,哪有向下属请教、学习的道理?

李初平虽然是武人出身,却是一位好学的诚实官员,同时也是一位循规蹈矩的清官,因为没有贪赃枉法,所以也没有积攒下什么钱财。死的时候,身边的儿子又很年幼,一时慌了手脚。周敦颐仗义的担待起安葬李初平的事情,出资筹划,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这件事被当时传为美谈,但是周敦颐并没有把自己当做“雷锋”,只是觉得对朋友尽了一点义务,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周敦颐报答李初平不以上司身份凌驾自己之上的这一做法,跟他舅父郑向把恩荫的机会让给他,而没有留给自己的儿子的做法很相似。因为郑向当时看出周敦颐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将来也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比自己的儿子强。他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谁能胜任,谁有前途,谁会给这个社会增添更多的正义,给生民带来更多的福祉,而不是谁跟我的血缘或者关系最亲近。周敦颐也是一样,他把自己仅有的一点工资储备,都用在李初平这位好人、这位诚实好学、尊重知识分子的州长身上,连自己家用的紧张拮据都顾不上考虑了。

李初平不以官位压人,老而好学的精神和对人生问题的执着、对历史文化的虔诚态度,显然对周围的愚氓具有某种示范意义。周敦颐感激李初平的知遇,这种不顾自己家庭生活而急朋友之难的做法,颇有些墨侠的气概。周敦颐做人的爽利和慷慨,仅从这件事里,就完全可以看出一斑半点。这种做法,让我们有理由认定,周敦颐不仅受了道教和佛教的深重影响,而且也受到了来自墨家的很重的影响。在他身上还有侠肝义胆的一面,而这一面,不仅从来就没有人给以足够的重视,就连关注的人几乎都没有。

王立新教授寻访周敦颐故居

昏死才知知县好

周敦颐在郴县干了四年,皇祐四年,就是1050年,周敦颐被改任为郴州桂阳令,继续兴教办学。四年之后再被改派,这次是出任洪州南昌县的知县,这次他不再是县令,而是知县了。其实知县和县令一样大,只是知县是由带京官头衔的人担任的,因为就在此前一年,周敦颐获得了一个大理寺丞的京官头衔。此时已是1054年,周敦颐38岁。

南昌县是南昌市(当时叫洪州)的属县,就像长沙县是长沙市的属县,湘潭县是湘潭市的属县,郴州县是郴州市的属县,台北县是台北市的属县一样。

南昌县和分宁县两县相邻,早在14年前,周敦颐担任分宁县主簿的时候,一到任就了结了一桩长期悬而未决的案件。14年之后,周敦颐来到南昌当知县,父老闻讯,奔走相告。有冤屈的人们高兴地说:这个人当初那么年轻,一到分宁,就把一桩历史悬案解决掉了,这回我们的冤屈有地方倾诉了,我们可有了依托和指望了。“吾属得所讼矣。”而富家大户则告诫子弟说:“从现在起,都规矩一点,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这老小子可厉害,千万不要惹是生非,瞒不过他的。”人们又纷纷告诫自己的亲族和朋友们说:人家是好官,不要违背人家的教令,不要再做那些偷鸡摸狗之类的见不得人的事情了,不光自己受处罚,也给人家脸上抹黑呀!

作为一名清官和能吏,周敦颐几乎成了改造风俗的催化剂。当时南昌附近社会风气的全面好转,与周敦颐作为地方主导官员的楷模和督导作用,是完全不能分开的。一时间,奸邪屏气,纯朴飞扬,南昌县社会风气大变,几乎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

周敦颐能干;老百姓也真“给力”!

周敦颐在南昌期间,一次忽然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症,昏死过去,一天一夜后才苏醒过来。人们找来了中医,发现他不再呼吸,脉动消失,心脏也已经停跳了。大家断定他已经死掉了,都来帮助料理后事,发现他的家里只有一只破箱子,破箱子里只有几件破衣服和几本旧书,还有他的全部官俸之类的积蓄——大约只相当于今天的几百块钱。所有在场的人都被他的清廉所感动,有很多人留下了热泪。

后来给周敦颐作墓志铭的潘兴嗣,亲眼目睹了这个过程,也了解他在用钱方面的仗义,所以才说他“奉养至廉,所得俸禄,分给宗族,其余以待宾客,不知者以为好名,君处之裕如也。”就是说,他自己从来不乱花钱,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更不铺张浪费,把仅有的一点工资,都分给了族中困难的人,剩下的一点,则用来招待往来的客人和朋友们了。不明真相的人以为他沽名钓誉,而他自己并不介意这种说法,还像从前一样,一如既往,从不为了自己的衣食住行和老婆孩子胡乱花费。

现在的官员可能不太理解,以为当县长还用自己花钱招待朋友吗?政府每年不都有用不完的招待费用吗?况且县长的来钱路数多得不得了,安排个就业指标,批个什么项目之类,改变一下耕地的租赁关系,把购买农具、农药或者化肥、种子之类的权利,故意批给某人,然后吃回扣等,名目多得是。还有县里各个局长、科长惯例一样的供奉等,每年意外收入个百、八十万很正常,而且似乎已经很正当。怎么会穷酸到这步田地?这个县长不是白当了吗?哎,这就是周敦颐的为人,你尽可以贪赃枉法,但是不能不允许人家清廉!

周敦颐是干净人,干净人走干净道!这是他的做人原则,也是他的人格尊严。况且宋朝没有像现在这样的超指标的行政运转经费,没有这项预算,也不会给这项内容追加财政拨款。更没有到年终时突击花钱的纷乱景象,因为今天的财政预算,当年不花完,马上就会被收回去,而且因为今年没花完,明年还会减少预算拨款。好像要从制度上肯定并保证胡乱花钱的合理性一样,真是造孽!

潘兴嗣上面的说法,绝对不是美化周敦颐,他真的就是这样一位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急人之难、解民倒悬的好官。

*本文系王立新教授《好干部周敦颐的行政事迹》一文第一部分,凤凰国学经授权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李志明 PN032]

责任编辑:李志明 P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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