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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死法存:商鞅变法如何为中国两千年历史奠定基调


来源:凤凰国学

战国时期,政治风云,变幻莫测,变法始终是最强音。魏国李克(李悝)、楚国吴起、韩国申不害、秦国商鞅,都在国君的支持下力行变法。只有商鞅变法,影响深远。它不但奠定了秦国统一根基,而且影响中国的世道人心长达两千多年。谭嗣同有言“两千年政治,秦政也”;毛泽东亦曾说过:“百代皆行秦政制”。“秦政”者,商鞅变法后之新政也!

【引言】

毛泽东云:中国有两部大书,一部是司马迁的《史记》,另一部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是有才气的人,在不得志的情况下撰写的。唯其有才,故能写出好书,值得阅读;唯其不得志,故能写出深刻的书,值得参悟。

司马迁纵横恣肆,直抒胸臆。《货殖列传》,阅尽人间百态;《刺客列传》,沉郁凄美,荡气回肠。《史记》不虚美,不掩恶,尽显真精神。

司马光厚德载物,忧国忧民。《资治通鉴》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力求警钟长鸣、读史明智,“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赤子之心淋漓尽致。

如果说《史记》展现了道家的自由与洒脱,那么《通鉴》则体现了儒家的使命和责任。鉴于《资治通鉴》用294卷的篇幅,记载了战国之赵宋建立前1362年的历史(若加上倒叙则超过1400年),涵盖了“二十四史”中十九部正史的内容。其内容之深厚、史实之繁复,则是《史记》所不能比的。

我们的读史,选择了《资治通鉴》。

上起公元前403年,下迄公元959年,一千三百多年间华夏大地究竟发生过怎样波澜壮阔的历史?300多万字的《资治通鉴》,只是执政者“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的治国宝典吗?普通人如何从这部煌煌大著中进入中国历史的深处,领略中华文化的深沉智慧?应凤凰网国学频道邀请,历史学家、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张国刚先生开辟《品读<资治通鉴>》专栏,为我们作详细解读。

王夫之《读通鉴论》认为,读史之旨趣,可以自淑、可以诲人,可以知道而乐!这个“道”是什么呢?如何去达到这个“道”的境界呢?是司马迁的无拘无束,还是司马光的家国情怀,这则是可以任由读者诸君去选择的。

专栏作者:张国刚,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为联邦德国洪堡学者,主要致力于中国古代史、中西文化关系史的研究。

【张国刚读史专栏】

品读《资治通鉴》(4)商鞅变法:历史的意义与比较的视野 

战国时期,政治风云,变幻莫测,变法始终是最强音。魏国李克(李悝)、楚国吴起、韩国申不害、秦国商鞅,都在国君的支持下力行变法。只有商鞅变法,影响深远。它不但奠定了秦国统一根基,而且影响中国的世道人心长达两千多年。谭嗣同有言“两千年政治,秦政也”;毛泽东亦曾说过:“百代皆行秦政制”。“秦政”者,商鞅变法后之新政也!

商鞅变法

公孙鞅入秦

商鞅本名卫鞅,出自卫国公室庶裔,故又名公孙鞅。最初在魏相公叔痤(?-前361)门下跑腿,任职中庶子(大约是侍从官之类),颇得赏识。公叔痤,就是当初挤走吴起的那位仁兄。魏惠王八年(前362年),公叔痤率领魏军大败韩赵联合部队,魏惠王亲自郊迎。公叔痤谦逊地说,我军取得胜利,不是我的功劳,全赖吴起当年培养的特种兵“武卒”,勇猛善战。这句迟到的公道话,给吴起的后人当即带来20万亩田地的赏赐。可是对于吴起本人来说,已经太晚了。次年,公叔痤就病重去世了。真可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啊!

商鞅有才华,“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临终病重之前,才向魏惠王极力推荐。由于此前缺乏铺垫和历练,不为魏惠王所采纳。公叔痤发狠话说,不用之,即杀之,为了魏国的国家安全,也不能让商鞅到其他国家去。魏惠王理都懒得理。公叔痤死后,商鞅没有了工作,恰好新即位的秦孝公(前381出生,在位前361-前338)发布《求贤令》,广招人才。商鞅于是来到秦国。

商鞅的两次变法

商鞅入秦后,其变法的主张与秦孝公不谋而合,与秦孝公促膝而谈了好几天,深得圣心,于是秦孝公安排他与国内的保守派官员辩论变法利弊。辩论持续了好几天,虽没有说服保守派,却进一步坚定了秦孝公变法的决心。

公元前359年,商鞅公布了变法的第一套改革令。首先,建立起一套基层什伍组织和治安联保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这其实是对秦献公社会管控方面的基层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其次,建立奖励耕战的激励制度:为国征战,立功受奖;戮力耕桑,免除徭役;若因经商或懒惰而致贫者,官府没收为奴。商鞅的激励机制,不仅打通了平民通向贵族的通道,而且有明显的经济与产业导向:“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为此,就必须限制宗室贵族的特权:“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宗室若无军功,不得列为贵族;普通民众因为军功可以得到荣华富贵。

十年之后,即公元前350年,商鞅推出新一波改革措施。秦国都城从雍城迁到咸阳,改革集中在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层面:“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它包括社会、行政、经济三方面内容:

废井田开阡陌

一是强制民众分家析户,建立一个小型化个体家庭组成的社会;二是进一步推广县制(县直属中央政府,与属于封君的封邑不同),把小乡合并成县,共31个县,设置县令、县丞;三是废除井田制土地制度,井田制是一种以封主占有土地、庶民为其耕种,但是产权不得转让的土地制度,商鞅废除井田制,民得买卖土地,产权可以转移,激发了劳动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史记•秦本纪》说,商鞅的土地改革,“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四是颁布统一的度量衡标准。商鞅之流的法家重农抑商,这些措施却有利于促进商品交换。

商鞅的改革两手抓,一手是抓军事,能打仗、打胜仗;另一手是抓种粮,发展农业生产。“利出于地”、“名出于战”,把一切社会资源都驱使到促进农耕和有利于战争方面去。“治国能抟民力而一民务者,强。”(《商君书•壹言》)“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商君书•刑赏》)这个体制坚持了130多年,一直到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取得统一全国的胜利。

商鞅变法的特点

变法首先从建立法令的信誉入手。徙木立信是其突出例子。商鞅立木于都城南门,张榜募人搬运到北门,赏金十斤。当时,十斤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家的全部财产。以如此高额的赏金募人完成如此简单的工作,秦民议论纷纷,不肯相信。商鞅于是把赏金加到五十金,广而告之。秦民激动万分,有人跃跃而试,官府当场兑现奖赏,全国哗然。政府法度是可信的!这一观念得到强化后,商鞅才开始颁布一条条改革法令。

徙木立信

法令既颁,严明赏罚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就是成败的关键。太子驷在贵族们的鼓动下犯法,商鞅认为,太子身为嗣君,不可施之以刑,但是,太子的师、傅要为其行为负责。于是,给公子虔、公孙贾,分别处以割掉鼻子、脸上刺字的刑罚,震慑了整个贵族阶层。至于普通士兵、百姓立功,立即予爵赏。要维护政府信誉,必须做到信赏必罚。高官违法,同样处置;庶民有功,兑现奖赏。法律有尊严,改革才能成功。。

商鞅改革的政治路线图是“尊君”、“平民”。“尊君”,是以君主为至高无上的权威,绝对遵从,构建一个不容挑战的社会秩序。“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商君书•修权》)“平民”,就是推行平民化的社会结构,王权之外的一切政治权力、经济利益、社会荣誉,对所有的民众开放,这是对尊君的辅助。只要有军功、有才能,都可以获得政府职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鞅称之为“壹刑”。“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刑赏》)“一断于法”的法治第一主义,否定了贵族血统的特权,也要求君主“以法治国”(此为韩非语):“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此治之至也。”(《商君书•君臣》)平民主义、法治主义,与君主独尊相辅相成,对于秦汉以后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与强化,有着重大影响。

商鞅变法,不仅有原则规定,还有着十分详尽的实施细则,有很强的操作性。

比如,以奖励农耕而论,仅田间管理方面,从播种工作开始,对于下种的数量,法律就有详尽规定。据《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种稻,每亩用种子二又三分之二斗;麦子每亩一斗;黍米每亩三分之二斗;叔(菽,即大豆)每亩半斗。政府用法律来指导农民种田,保障先进农业技术得到推广,对于农田作业管理精细如此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法律还规定,地方政府有义务向中央以书面形式定期详析汇报农作物生长情况,包括受雨分数、抽穗的田亩数,已开垦而未耕种的田亩数,水旱之灾、病虫害及其他灾害损伤稼禾的田亩面积、受损成分等。

牛是农耕之本,秦国每季(分别是四、七、十、正月)举行一次耕牛健康评比会,优胜者有赏:田啬夫赏酒一壶、干肉十条,饲牛者免除更役一次,牛长赏赐资劳三十日。低劣者有罚:申斥田啬夫,罚饲牛者资劳两个月。如果耕牛的腰围瘦了,每减一寸,主事者获鞭笞之刑十。乡里层面的耕牛考核,优胜者赏赐里典资劳十天,低劣者鞭笞三十。每年对各县驾车用牛也有考核。畜牛十头以上,一年间死亡三分之一,畜牛不满十头及领用牛一年间死亡三头以上,主管牛的官吏有罪,养牛的徒夫有罪,县令、县丞也有罪。如果饲养十头母牛,其中六头不生小牛,负责养牛的人有罪,其他有关人员也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又如,商鞅建立的秦国军功授爵制度,爵位直接与战争业绩挂钩,十分具体细致。士兵斩首一级,就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区,仆从数人。斩获两个首级,父母妻子都可以免罪。落实在军队生活中,有更具体的规定。大体说来,三级爵位的士兵,伙食标准每天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各一盘。两级爵位的士兵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大约仅能吃饱肚子。正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文书规定的:“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酱驷(四)分升一,采(菜)羹,给之韭。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爵位不同,士兵的伙食标准也不一样。与普通士兵仅能以粗粮果腹不同,有爵位的上等兵士,伙食的数量和质量都享受更高的标准。(《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

秦军功爵制还规定,根据爵位高低,可享受不同标准的“传食”待遇。秦代官吏出差,都要住在官办的传舍(招待所)里。传舍对于住宿的各级官吏及其随员,根据有爵无爵和爵位的高低,供应不同标准的伙食。这个规定当时叫做“传食律”。

总之,商鞅的变法措施,具有系统性;内容细致周密,具有可操作性;商鞅身亡后仍然能推行下去,说明它符合秦国的社会实际,具有持久性。既然如此,为何商鞅却被施以车裂的酷刑,死于非命呢?

[责任编辑:李志明 PN032]

责任编辑:李志明 P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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