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原溺女婴非常严重 清朝时才严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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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原溺女婴非常严重 清朝时才严厉禁止

在满洲入关前,中原人口并没有过暴涨,一是各中原封建王朝的人头税,因为利益关系限制人们生孩子,二就是非常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女性非常的少。而且富有人家和当官的可以有很多女人,而贫困的一家只能娶一个女的,大多要打光棍,这也造成人口难以增长。

古代中原为何出现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呢?

《韩非子》记载,“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可以说中原自古以来就有溺女婴传统。女婴呱呱坠地,不论性情,不辨体貌,只要父母默认不留,接生婆便用盆打水,将婴儿按入水中,任其挣扎啼哭,直到溺毙。

中原儒家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传统其实源于儒家成立之前,早在《诗经·小雅》就有对男婴为璋、女婴为瓦的等级区分。女婴一经降生就因其性别而低贱,性别就此成为划分、决定人尊贵卑贱的一个基本尺度。

在父权制文化下,中原人普遍认为女孩的养育对家庭是个累赘,女孩不能传宗接代、不能读书入仕、不能经商发财、养女孩就是赔钱,就是给别人家养。

早在东汉的时候,很多人已经意识到溺女婴造成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导致人口无法增长,于是很多人写文章劝诫。比如《太平经》就有很不少段落,是劝世人不要乱杀女婴,否则要遭报应云云。

关于研究古代中原溺杀女婴的文章非常,下边截取几部分。

在福建,人们还发现外国人拍摄的女婴塔照片,就是将溺杀的女婴放到那里,此习俗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东南快报对此问题有过专门文章报道。据文章说,在清朝经济繁荣的时代,虽然清朝法律非常严厉处罚溺杀女婴,仍有数以百万计的女婴被溺杀。

据有的专家统计,几乎每家每户都存在溺杀女婴,有的家庭溺杀女婴多达4-5个。溺杀女婴的手段也很残忍。有将女婴丢入河汊池塘中淹死的,有用被子捂死的,有用破布等物堵塞口鼻窒息而死的,最多的是将女婴按入水盆、尿桶溺死。是可谓:“甫离母腹,即入冤盆”,“脐上胞水血尚殷,眼前咫尺鬼门关”。

因为北方在历史上经常被北方民族占领,受北方民族影响,北方的溺女婴就少的多。比如洪武十二年和万历七年的人口比较,北方人口增长了1100多万,南方人口却减少了960万。南方人口出现负增长,就是因为溺杀女婴非常严重,而已经非常少是女人又被当官的和土豪占有,而这些人数量有限,他们占有女人太多,在怎么也无法增加人口。

到了清军满洲入关,满洲人非常看不惯中原溺女婴传统,制定法律严厉禁止。按照《大清律例》的规定,溺杀女婴,比照祖父母、父母故意杀害子孙的条例,“杖七十,徒一年半”。康熙时代,不仅按照杀子孙条例治罪,还对家长、邻居、保长实行连坐。光绪再次下谕:“溺女必与严惩”(《大清会典事例》)。清政府还曾在各地设立了一些女婴堂、保婴会等慈善机构来收养女婴。清政府可以说为中原传统的溺杀女婴问题伤透了脑筋,其中鼓励女童养媳,也是出于中原人认为养女是给别人养的赔钱买卖,给出无奈的对策。再有就是增加女子出嫁,给女方家彩礼,算是给与养女孩的补偿。

可以说清朝是想尽一切办法来阻止溺杀女婴,虽还是无法完全禁止,但对比其他封建王朝,要好上很多。加上清朝实行的摊丁入亩制度,取消人头税,永不增加税收,造成清朝出现人口暴涨。结果暴涨的苦果由清政府自己尝,晚清为解决难民问题,开放了满蒙地区,大量关内难民涌入,满洲地区,满洲人瞬间变为少数民族。蒙古地区,关内难民的大量进入,造成蒙古牧民不满,为此爆发一些起义。蒙古人也自此开始对满洲上层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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