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昏侯墓出土,“昌邑九年”漆器
在江西南昌附近发现的西汉海昏侯刘贺的墓室,出土有较大一批黄金制品,其中两种为动物蹄趾造型,一种底面近似椭圆形,另一种近似圆形而中间略带分瓣。发掘这一遗址的考古工作者称前者为“麟趾金”,后者为“马蹄金”。这些黄金制品,出土后在南昌、北京等地展览,也是被如此称呼。
对此,起初我并没有多加留意,以为不过是一种便宜的说法,一般讲讲,也没有太大问题。但前一段时间接受某电视专题片采访,制作这部专题片的人员询问我对“马蹄金”的看法,当我纠正这一叫法的错误时,看到制片人员感到愕然,这才意识到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专门从事海昏侯墓发掘和整理的学者,或许因为烦碎的文物处理工作耗费大量精力,还顾不上去考虑其正确写法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因为这一专题片的制作者一直在考古工地拍摄发掘过程,做过很多电视报道,与相关学者相与切磋日久,竟不知这一称谓并非其本来的名称,说明这是一个暂时被忽略的事项。
由于这两种造型特殊的黄金制品受到社会大众的极大关注,而其名称又与西汉一些重要事件紧密关联,因而有必要及时对此适当加以说明。具体地说,“麟趾金”的称谓并没有什么不妥,可是“马蹄金”一称很不准确。
海昏侯墓马蹄金、麟趾金出土现场
所谓“麟趾金”和“马蹄金”,其产生缘由见于《汉书·武帝纪》:
(太始)二年(前95)春正月,行幸回中。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蹏以协瑞焉。”因以班赐诸侯王。
上面的文字,一清二楚,是“褭蹏”而不是“马蹄”。
那么,究竟什么是“褭蹏”、什么是“马蹄”,二者之间究竟又有什么区别?查阅常用的辞书,如《汉语大词典》,我们会看到“褭”字的本义,是“以丝带系马”,由此引申的语义,乃“代称马名”,亦即某一种马的名称,例如古有“要褭”一称,指的是“骏马”。尽管“骏马”不能等同于所有的马匹,但若是将这一称谓稍加泛化,那么,在今天,把“褭蹏”写作“马蹄”,倒也大致说得过去。盖“蹏”就是“蹄”的异写,二者之间,并没有实质性差别,对这两个字就没有必要深究了。
问题是这次汉武帝“更黄金为麟趾、褭蹏”,是有特殊的缘由和目的的,这种特殊的缘由和目的,决定了我们不能把“褭蹏”之上所承负的马身与九州之内所有各种马匹等量齐观。
致使汉武帝“更黄金为麟趾、褭蹏”的具体前因,是他在“郊见上帝”时“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以及“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这三件事情。所谓“白麟”也就是白色的麒麟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这是因为究竟什么是麒麟也没有人能够说个明白,只是历代相传,以为它是一种神兽。就像火星人的形象总是要和现实世界凡人的模样具有很多联系一样,麒麟也不能完全凭空臆造,大致是由某种鹿类食草动物脱胎而来。因此,不妨把“白麟”看作基因产生突变的某种“白化”了的畸形鹿类活物。古人往往会把白化的动物视为神异。想想汉代盛行的青龙、白虎等“四神”,就会很容易理解,所谓“白麟”和白虎一样,绝非凡物,而“麟趾”之金,就是把黄金塑造成此一白麟之趾的形状。
与麟趾金性质相同,“褭蹏金”所模拟的马蹄,也不是凡马。比不清不楚的“白麟”更加神异的是,《汉书·武帝纪》直接把这种马记作“天马”。如上所见,《汉书·武帝纪》说这种“天马”是在“渥洼水”中被发现的。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天马怎么生在了水里?这岂不成了“海马”?且慢,《汉书·武帝纪》对其真相另有记载如次:
[元鼎四年(前113)夏]六月,得宝鼎后土祠旁。秋,马生渥洼水中。
看这实实在在的客观记述,还只是凡马而不是天马。不过,《汉书·武帝纪》中紧接下来的记述,就有了完全不同的内容:
作《宝鼎》《天马之歌》。
这当然是讲汉武大帝为后土祠旁新得之鼎和渥洼水中所生之马赋词作歌。显而易见,在汉武帝眼里,这是一匹天马;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汉武帝愿意相信它是一匹天马。
我说汉武帝愿意相信它是一匹天马,是因为献马的人先这样说过。《汉书·武帝纪》唐颜师古注引汉魏间人李斐语云:
南阳新野有暴利长,当武帝时遭刑,屯田炖(敦)煌界,数于此水旁见群野马中有奇者,与凡马异,来饮此水。利长先作土人,持勒靽于水旁。后马玩习,久之,代土人持勒靽,收得其马,献之。欲神异此马,云从水中出。
这位暴利长向皇帝献媚求荣的欲望虽很强烈,但毕竟知道这匹奇马没有翅膀是飞不起来的,将其“神化”的方式只是谎称出自水中,到了汉武帝的嘴里,竟摇身一变,成了横空出世的“天马”。
汉武帝写这首《天马之歌》,见载于《汉书·礼乐志》。为清楚展示汉武帝的用意,兹全文抄录于下:
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志俶(倜)傥,精权奇,籋浮云,晻上驰。体容与,迣万里,今安匹,龙为友。
“太一”是天帝的别名,唐朝人颜师古解释说,“太一况,天马下”,是讲“天马乃太一所赐,故来下也”,这就明确地把得自渥洼水中的野马神化成了天帝赐下的神马,而与其相匹配的生物,只能是龙,故歌词以“龙为友”作结。这样的神马,也不妨姑且称之为“龙马”。歌词中的“籋浮云”,曹魏时人苏林释之曰:“籋音蹑,言天马上蹑浮云也。”这是讲天马在云上奔驰的具体形态。1969年甘肃武威雷台东汉墓出土的“马踏飞燕”铜奔马,其马足下踏飞鸟,亦即犹如腾空蹑云,从中可以领略汉武帝歌咏的天马形象。实际上,东汉人应劭在注释《汉书·武帝纪》时,即曾描述“褭蹏”之上载负的“要褭”之马说:“古有骏马名要褭,赤喙嘿身,一日行万五千里也。”一天跑上一万五千里,这不是天马,也是天马;不是神马,也是神马了。
甘肃武威雷台东汉墓出土“马踏飞燕”铜奔马
《汉书·礼乐志》记此歌系“元狩三年(前120)马生渥洼水中作” ,如上所述,《汉书·武帝纪》本已明确记载,所谓“马生渥洼水中”,事在元鼎四年的秋天,《汉书·武帝纪》继之在下一年的元鼎五年,复记载汉武帝于是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之时,“立泰畤于甘泉”,并于此亲祠太一,下诏曰:
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绥民,民或饥寒,故巡祭后土以祈丰年。冀州脽壤乃显文鼎,获荐于庙;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战战兢兢,惧不克任,思昭天地,内惟自新。诗云:“四牡翼翼,以征不服。”亲省边垂(陲),用事所极。望见泰一,修天文袒。
汉武帝在祠祀太一时着重讲述了宝鼎、天马两大天瑞的意义,这正与《天马之歌》开篇即唱颂“太一况”的情形相契合,更清楚地表明两处讲的是同一件事。汉武帝在这篇诏书中,还把后土祠旁出鼎与渥洼水中出马两件事并列在一起,并把这两大吉瑞的出现,紧继于汉武帝亲巡后土祠之后。后土祠在河东的汾阴,而汉武帝此番东幸汾阴,乃是在元鼎四年年初的十一月甲子(按:当时是以十月为岁首,也就是每年是从十月开始过的),目的是“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 ,因知此前汾阴并无后土之祠,故元鼎五年诏书中所说“巡祭后土以祈丰年”与之应为一事,而“冀州脽壤乃显文鼎,获荐于庙;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只能是指元鼎四年六月获鼎得马之事。结论只能是《礼乐志》载述的年代存在舛误。
元鼎四年这个年份,对于汉武帝来说,与所谓“元狩三年”是有很大不同的。据《史记·封禅书》记载,在这前一年的元鼎三年,汉廷出现了一项亘古未有的事件: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三元以□□□□曰“朔”,四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
简单地说,就是朝廷有关部门提议,纪年的形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用一元、二元、三元、四元的形式,来称谓已经过去的四个“纪元”,而要用某种“天瑞”,把汉武帝即位以来的第一个纪元改称为“建元”,第二个纪元改称为“元光”,第三个纪元改称为“元朔”,第四个纪元改称为“元狩”。结合“建元”“元光”“元朔”“元狩”这些年号的实际使用情况,可知结果是汉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
从表面上看,这一举措似乎更多的只是一种技术性的安排。即在此之前,汉武帝每隔六年就改换一次纪元,以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的形式,往复循环,周而复始。到所谓“元鼎三年”的时候,实际上是进入了第五次改元之后的第三个年头,当时并没有“元鼎”这个年号。当旧元已更,新元启用之后,称谓已经过去了的年代,就分别呼之曰一元某年、二元某年、三元某年、四元某年,依此类推,所谓“以一二数”,讲的就是这种方式。长此以往,这些以序数表述的纪元,很容易产生混淆,对处理文书档案以及相关行政事务,极为不便。若是分别给每一个过去的纪元定立一个专门的名称,自然就会很容易区分彼此。所以,从纪年记述角度看,“有司”提出上述建议,也可以说是用以改变汉武帝连续不停改元所造成的纪年混乱局面,便利行政管理。
汉武帝像
但是,在剥开这层表面的技术性原因之后,我们会很容易地看到,其新定的纪元形式之所以要“以天瑞命”,就是用某种上天显现的吉瑞征兆来命名。这样的行为,在当时还仅限于追记既往。其政治寓意,在九年之后,才更清楚地体现出来。这一年,汉武帝定名当年为太初元年(前104),即在现实生活中,正式采用了这样的方式来纪年,也就是建立了“年号”纪年的制度,而刘彻采用这一纪年方式的实质性意义,在于凸显皇帝君权天授的至高无上;更具体地说,就是大大高居于刘氏其他皇子的头顶,这也就是汉武帝在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诏书中所说的“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因为在此之前,汉家各个诸侯王也同天子一样,是径以自己在位的年数来作为王国的纪年,亦即均徒称元年、二年、三年。现在天子有了以上天瑞应命名的“年号”,与其他诸侯王之间,就标明了判然不同的界限,同时也拉开了不可逾越的距离。
年号,作为一个显著的标志,昭示了皇帝与诸侯王之间天差地别的位分限隔,明确警示诸侯王们不得妄生非分之想。这一举措,意义极为重要。盖秦始皇野蛮征服关东六国诸侯之后,建立起政令同一的郡县制庞大帝国,至西汉初年刘邦又倒退半步,不得不实行分封与郡县并行的双重政体,各地诸侯王的权势地位对中央集权构成一定威胁,最严重时甚至发生吴楚七国之乱那样的严重危机。汉武帝时期,在利用推恩令等大力削弱各诸侯王国实力的同时,在礼仪制度上也对各诸侯王予以强力压制,年号制度的实施,即为其中一项重要措施,也标志着汉初以来一直存在的诸侯王对朝廷的严重威胁已经基本解除。
从更长远的历史发展大势来看,从秦始皇初创唯朕一人独裁的大帝国,到汉武帝太初改制,可以说是这种高度集权体制得以确立的一个时段。这个变化太过剧烈了,不能一蹴而就,所以,秦才会二世而亡,才会有西汉初年在一定范围重行分封。在这一时段的两端,各有一个极具标志性而又非常简单的创制:嬴政甫统一全国即创行了“皇帝”名号,刘彻则在太初元年创立了年号纪年制度。至于汉武帝在现实生活中采用年号纪年为什么一定选在太初元年,这是因为汉武帝根据相关天文条件,决定在这一年改革历法,史称“天历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纪”,也就是所谓“改正朔” 。这是具有重大象征意义的举措,所谓“太初改制”正是以此番正朔的更改为首要标志,年号的启用与之并行,可以说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在这一大背景下,再来看元鼎三年在追溯既往史事时以年号纪元这一举措的历史意义,我想,人们应不难发现,朝廷这次以某一纪元期间所出现的“天瑞”来命名已经过去了的这一纪元,实质上是为了在现实生活中正式启用年号纪年来预先营造氛围。至于所谓“有司言”云云不过是汉武帝指使相关官员陈奏或是佞臣揣摩上意的献媚之词而已,这在中国古代的政治运作中是再常用不过的老套路,殊不必拘泥其字面含义。
紧继其后的下一年,亦即元鼎四年,就出现了后土祠旁出宝鼎和渥洼水中出天马这两大奇异事件,刘彻当即制作《宝鼎之歌》和《天马之歌》,宣示对这两大奇事的尊崇和“定性”。汾阴后土祠旁出土宝鼎(当然只能是商周时期的古鼎)一事,后来被视作汉武帝第五纪元的天瑞,因之追定这一纪元的名称为“元鼎”。宝鼎既被如此重视,那匹被汉武帝定名为“天马”的野马,自然也是一大“天瑞”。
其实汉武帝在元鼎四年视敦煌野马为“天马”,并不是说骤然之间心血来潮所致,这本身也有一个酝酿过程。此前两年,亦即元鼎二年,张骞出使乌孙归来,带回乌孙良马数十匹,而在张骞返回汉廷之前,汉武帝以《易》占筮,即已卜得“神马当从西北来”,及“得乌孙马好”,遂“名曰‘天马’ ”。汉武帝想把乌孙的良马说成是神异的“天马”,但它毕竟是张骞从乌孙带回来的,好则好矣,但确实一点儿也不神异。于是,就有了那位敦煌刑徒暴利长迎合上意献上所谓“水生”野马的事情,这匹出处神异的野马,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神化成了地道的“天马”。
需要说明的是,后来在太初四年,贰师将军李广利获大宛汗血马,较诸乌孙马更为强壮,汉武帝又命名此马为“天马”,并更名乌孙马为“西极”,还为此写下一首《西极天马之歌》,也载录于《汉书·礼乐志》。汉武帝这次称誉大宛的汗血宝马为“天马”,其涵义与元鼎四年在敦煌所获取者已有很大不同。汉武帝在《西极天马之歌》的开篇,述之云“天马徕,从西极,涉流沙,九夷服” ,即谓此马来自极西的远方,这与他在元鼎四年《天马歌》中将渥洼水边捕获的野马说成是太一所赐,存在着本质性差异。现在让我们回过头再来看“麟趾金”的问题。如前所述,“麟趾金”一名,缘于汉武帝西登陇首所获取的“白麟”,而获取这一“白麟”,是在汉武帝第四纪元之第五年,前引《史记·封禅书》称将此纪元追定为“元狩”是因为在这一纪元期间尝“郊得一角兽”,指的就是这次“获麟”。显而易见,在汉武帝的眼中,这也是一大“天瑞”。
正因为“西登陇首获白麟”和“渥洼水出天马”都是难得一现的祥瑞,同时“泰山见黄金”也是一大祥瑞,所以汉武帝才会“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蹏以协瑞焉”。具体地说,就是以“麟趾金”来协和“西登陇首获白麟”这一天瑞,以“褭蹏金”来协和“渥洼水出天马”这一天瑞。理解这一点,就不难判明,“褭蹏”的“褭”,应是特指汉武帝所说的“天马”,它和“麟趾”的“麟”一样,是上天赐下的祥瑞,绝不能混同于世间的凡马,因而“褭蹄金”也就不能写成“马蹄金”。若是像现在这样,将其随便写成“马蹄金”,就湮没了上述特定的历史涵义。
*文章节选自《海昏侯新论》(辛德勇著三联书店2019-6)“所谓‘马蹄金’的名称与战国秦汉间金币形制的演变”一文。
来源:微信公众号“三联书店三联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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