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书》传播、流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祝总斌
选编者按
本文从社会与历史背景角度探讨宋代以来《四书》传播、流行的原因,肯定了《四书》对封建王朝政治清明和社会稳定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文中首先回顾朱熹以前《四书》的接受和传播史,指出《四书》既能体现《五经》修身齐家、治国安邦的基本精神,又简明扼要、易于为广大士人理解和掌握,便于统治集团借以培养、选拔人材,因此逐渐受到重视。经过朱熹的推举和阐释以后,其地位上升的趋势已不可遏止。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四书》在元明以降影响急剧扩大的原因。随着唐宋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普及,门阀制度彻底消灭,统治人材的文化素质相差不大,官吏思想道德品质在巩固王朝统治中的作用就日益凸显,主张“明天理,灭人欲”以解决“人心变易”难题的理学由此应运而生,《四书》也得以大行于世。
本文敏锐地点出《四书》的教育对象是包括君主、官吏和士人在内的封建统治集团,从而深刻揭示了政治制度与政权统治对思想文化的重大影响,是祝先生在思想史领域的代表作。祝先生还著有《正确认识和评价八股文取士制度》一文,延续了政治与文化互动的解释思路,同样值得参看。
祝总斌先生
在中国古代,《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合称《四书》,始于朱熹[1]。元代仁宗延祐元年(1314)实行科举考试,第一次将《四书》列为内容[2]。明清两代沿而不改,开始《四书》、《五经》并重,后来又发展成往往主要根据《四书》成绩录取,正如清钱大昕所说:“乡、会试虽分三场,实止一场。士子所诵习,主司所鉴别,不过《四书》文而已。”[3]
如所周知,儒家经典本为《五经》。汉代尊崇,成为“禄利之路”,即所谓“二汉登贤,莫非经术”[4]。由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发展虽有过曲折:如两晋南北朝行察举制,重视允许自由陈述政见或以文学辞采见长的秀才科[5];唐代行科举制,后又推崇以诗赋作为录取主要标准的进士科[6]。而两晋南北朝考试《五经》的孝廉科和唐代的明经科[7],则相对说,较少受重视。然而经过王安石变法,宋代罢诗赋,科举又回归到主要以《五经》取士的道路上来了[8]。回归的最主要理由是:士人“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王安石语),而“专意经术”,方可得到人材。这是“百王不易之法”(司马光语)[9],因为经术历来被认定是古代安邦定国统治经验的总结[10]。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从两汉以来经过一番曲折,到宋代又回归到主要以《五经》取士,为什么后来又会出现、传播《四书》,并且最终发展成专重以《四书》出题取士,因而使《四书》广为流行,远远超过《五经》呢[11]?
这就必须分析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
一
早在西汉,已有人慨叹:“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12]所以太学中博士弟子,经过课试,只要“能通一艺(经)以上”,即可入仕[13]。后来纸张发明、传播,学习条件有所改善,虽也曾经有过如太学生课试兼通五经,出仕给予优遇的规定[14],但出仕基本上一直只要求通一经。如《梁书》卷二《武帝纪中》:天监八年(509)诏“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周书》卷六《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山东诸州“儒生明一经已上,并举送,州郡以礼发遣”。《通典》卷五三《礼十三》“大学”下:唐高祖武德七年(624)诏诸州县学校“有明一经以上者,有司试策,加阶叙(用)”。唐太宗亦下令国子学“学生能通一大经(指《礼记》、《左传》)已上,咸得署吏”[15]。其后科举制中的明经科,虽曾一般要求试二经,但中唐以后仍以“精通一经”取人;至于进士科“贴经”,一直是只限一经[16]。宋王安石改革,强调理解经义,不再以前人注疏为依归,然还是只要求“士各占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17]。直到明初,乡会试所考《五经》,依然规定“士各专一经”[18]。
可是,以经术取士的目的,如前所述,是因为历代都把《五经》看成安邦定国的统治经验总结或大全,力图通过这一制度选拔有效地为各王朝服务的人材,仅专一经,能达到这一目的吗?一些有识之士逐渐持怀疑、否定态度,最著名的便是朱熹。他于晚年撰写“学校贡举私议”,强调士人必须兼通《五经》,而不能仅通一经。理由是:
盖天下之事皆学者所当知,而其理之载于经者,则各有所主,而不能相通也。况今《乐》经亡,而《礼》经缺,二戴之《记》已非正经,而又废其一焉(指《大戴礼记》不列于经)。盖经之所以为教者已不能备,而治之者类皆舍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仅窥其一而不及其余,则于天下之事宜有不能尽通其理者矣[19]。
可是同时考试《五经》又太难,因此朱熹相应地便提出分年考试之法:
立科取人……如子年以《易》、《诗》、《书》取人……卯年以《三礼》取人……午年以《春秋三传》取人……[20]
《四书章句集注》明正统时期经厂刊本
这就是说,需经三次考试,前后九年,方能录取,再加上其间穿插诸子(“论”)、诸史(“策”)的考试,朱熹认为,这样便可使所取之士“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而皆可为当世之用矣”[21]。
这完全是空想!当时和后代急于选拔人材以巩固统治的王朝,和急于仕进以飞黄腾达的士人,从没有也绝不允许将这一分年试经之议付诸实施,使取士间隔时间推迟如此之久;何况即使实施,对烦琐、深奥的经书和注疏,一般士人也断难兼通!
不过,和《五经》兼通一时有困难,而仅通一经作用又不大的思想紧密关联,朱熹长期以来所从事的另一总结性而又富有创造性的学术活动,却被后代统治者看中了,这就是《四书》的提出、章句、集注和传播:有的人甚至说:“大抵朱子平生精力,殚于《四书》”[22]。
按《四书》的强调、传播,有一长期过程。
远的不说,早在唐代科举明经科中,已规定除了正经,同时还要考《孝经》、《论语》[23]。为什么?《旧唐书》卷一五五《薛放传》:唐穆宗问曰:“六经所尚不一,志学之士白首不能尽通,如何得其要?”薛放对曰:“《论语》者,六经之菁华,《孝经》者,人伦之本,穷理执要,真可谓圣人至言。是以汉朝《论语》首列学官,光武令虎贲之士皆习《孝经》,玄宗亲为《孝经》注解。”司马光在主张宋代资荫出身人最初出仕只需考《孝经》、《论语》时说:“若使之尽通《诗》、《书》、《礼》、《乐》,则中材以下或有所不及;今但使之习《孝经》、《论语》,傥能尽期年之功,则无不精熟矣。此乃业之易习者也。然《孝经》、《论语》其文虽不多,而立身治国之道,尽在其中。”[24]两者意思一致,即认为这两书和正经比,简明易通,而又体现“立身治国之道”,是其“菁华”,可以弥补正经烦琐难懂之不足,或供难以尽通《五经》的中材之人学习。杜甫《最能行》诗曰:“小儿学问止《论语》,大儿结束随商旅。”[25]可见在唐代儿童读的书正是《论语》,此亦《论语》乃“业之易习者”一证。宋初宰相赵普读书不多,“所读者止《论语》”。他曾坦白地对宋太宗说:“臣平生所知诚不出此。昔以其半辅太祖定天下,今欲以其半辅陛下致太平。”[26]语虽有夸张,却又足可为“立身治国之道,尽在其中”之证。
《孟子》命运比较坎坷。尽管东汉赵岐为之章句,赞它“佐明六艺之文义,崇宣先圣之指务”[27]等,可是直到北宋,对它非议以至全盘否定者,依然存在[28]。幸亏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肯定、推崇的人也逐渐增加。唐代杨琯赞孟子是“儒门之达者”,主张科举中《孟子》应与《论语》、《孝经》并列,“兼习此三者为一经(意谓相当于《五经》之一经)”,合格者即可录取[29]。其后韩愈更大力推崇孟子,第一次提出上继孔子、传孔子学说者是孟子,“孟氏,醇乎醇者也”[30]。唐末进士皮日休上书以为孟子“其文继乎六艺……真圣人之微旨也”,建议列为科举内容,“有能精通其义者,其科选,视明经”[31]。北宋后期程颐将《孟子》与《论语》并提,高度推崇说:“学者当以《论语》、《孟子》为本,《论语》、《孟子》既治,则六经可不治而明矣。”[32]王安石变法后,如前所述试进士仍只要求各占一经,但却将过去的“兼”试《论语》、《孝经》改为兼试《论语》[33]、《孟子》。其后司马光为相,因为他“疑孟”[34],曾奏请撤掉《孟子》,但当时好友范纯仁便劝说“《孟子》恐不可轻”,如撤《孟子》,“犹黜六经之《春秋》矣”[35]。经过朝廷集议,至元祐四年新分经义、诗赋进士“两科”,无论哪一科除试经书外,都仍兼试《论语》、《孟子》[36]。曾任太子詹事的晁说之南宋初告老,高宗曰:“是尝著论非《孟子》者,《孟子》发明正道,说之何人,乃敢非之!”遂令致仕[37]。这些都证明大体到南宋,《孟子》地位方才巩固。正是在上述长期摸索基础上,朱熹进一步赞《孟子》“义理精明”,将它与《论语》一起归入《四书》,给予高度评价说:“(读)《语》、《孟》工夫少,得效多 ;(读)六经工夫多,得效少。”[38]
《大学》、《中庸》在元朝以前从未列为科举内容,可是受到推崇也比较早[39]。特别是韩愈,为了对抗佛教,为了给自己的“道统”说寻找经典根据,专门从《礼记》中挑选出《大学》,加以宣扬。弟子李翱又从《礼记》中挑选出《中庸》,尊信推崇[40]。程颢、程颐继之。认为“初学入德之门,无如《大学》”[41]:《大学》“乃孔氏遗书,学者所当先务”[42]。“《中庸》之书……虽是杂记,更不分精粗,一概说了。今人语道,多说高便遗却卑,就本便遗却末”。江永注释以为这话意思是“《中庸》语道,高卑本末皆兼之”[43]。朱熹更是大声疾呼,起了关键作用。他高度推崇“《大学》是为学纲目,先通《大学》,立定纲领,其他经皆杂说在里许”;“《中庸》工夫密,规模大”[44],“历选前圣之书,所以提挈纲维,开示蕴奥,未有若是其明且尽者也”[45]。特别是朱熹还著文倡议在科举试经的同时,“皆兼(试)《大学》、《论语》、《中庸》、《孟子》”[46]。这就进一步把《大学》、《中庸》从《礼记》中突出,主张单独列为考试内容了。虽然这一倡议在南宋并未被采纳,但却给后来元朝科举正式规定除“各治一经”外,还要考《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制造了舆论[47]。
以上分别简单回顾了到朱熹之时为止,和《五经》相比,《大学》等四部书逐渐受到重视并得以传播的大体历程。其所以有此发展变化,主要因为这四部书被认为既能体现《五经》修身齐家、治国安邦的基本精神,而又简明扼要,易于为广大士人理解、掌握;在历代统治集团困于必得以《五经》培养、选拔人材,而《五经》却烦琐、深奥,“志学之士白首不能尽通”(见前引)的情况下,很自然要脱颖而出了。朱熹及时抓住、总结了这一历代经验,又创造性地将《大学》等概括称《四书》[48],为之章句、集注,进一步阐发其精神,宣扬其重要性。如说《四书》是“六经之阶梯”,“道理粲然。……若理会得此《四书》,何书不可读,何理不可究,何事不可处”[49]。再加上他在历史上第一次倡议,不仅《论语》、《孟子》,而是要将整个《四书》列为科举内容,元代以后被正式采纳。这样,从舆论到制度,就使《四书》的传播、流行成为不可遏制的大势了。
二
可是,《四书》的传播、流行,还有没有别的原因?特别是,为什么大体从宋代开始,这一传播、流行的历程日益加速,经过元代到明、清,最后甚至形成远远超过《五经》的态势呢?
我以为,这里面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大家知道,自从秦汉建立起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以后,历代统治集团面对着的是一个土地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复杂,而经济、文化发展却比较缓慢、落后,各地交通联系又十分薄弱的社会。如何方能进行有效的统治呢?首先当然是向各地区、各部门委派官吏,其次就要靠由君主最后拍板的最高统治集团频繁决策,针对不同情况,颁布大量的“法”,要求各级官吏严格遵行,方能保证政令的统一和统治的巩固。正如顾炎武所说:厉行君主专制后,“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而权乃移于法,于是多为之法以禁防之。……”[50]唐代律令格式已发展到“不胜其繁”,宋代更是“事无大小,一听于法”[51]。并且往往把统治产生危机主要归结为法之不善。宋代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便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如庆历新政的主要人物之一富弼便上书说“臣历观自古帝王理天下,未有不以法制为首务。法制立,然后万事有经,而治道可必”,认为当时统治危机严重,“其所以然者,盖法制不立,而沦胥至此也”[52]。可是结果如何呢?庆历新政虽颁布了不少革新法令,但在执行中却遭到从中央到地方一些私心自用的官吏,因个人、小集团利益受损害而不择手段地抵制、反对,仅仅一年就废罢了[53]。王安石变法推行时间长一些,积极作用大一些,但同样由于各级官吏个人素质不同,而产生许多新的弊端。后来朱熹便说:“嘉祐间法可谓弊矣,王荆公未几尽变之,又别起得许多弊,以人难变故也。”[54]在他以前,程颢对王安石变法并非一般笼统反对,但认为因斥去“君子”,用“小人”执行,“争为刻薄,故害天下益深”[55]。朱熹把变法“别起得许多弊”的原因归之于有关官吏的“私心”、“人欲”。他说:“将天下正大底道理去处置事,便公;以自家私意去处之,便私。”[56]以私意处置事的风气盛行,这便是“时弊”。又说:“今世有二弊:法弊、时弊。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却甚易;时弊则皆在人,人皆以私心为之,如何变得!”[57]
这样,朱熹便极其明确地提出:为巩固统治,固然需要变法,改革制度,但更重要的任务却在解决“时弊”问题,即设法使人们去掉“私心”,转变为能处处以“公心”理事的人材。所以他曾叹曰:“法度尚可移,如何得人心变易。”[58]可见他把思想意识对巩固统治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便和宋代以前的看法大不相同了。
按人材问题虽然历代统治集团从来都是异常关注,但是对人材的理解则不同。秦代重在吏干,东汉渐转儒学,魏晋南北朝又为门第高低取代,至于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好坏,则是次要的。如《晋书》卷六六《陶侃传》:庾亮抵抗苏峻失利,“亮司马殷融诣(陶)侃谢曰:‘将军(指庾亮)为此,非融等所裁。’(亮属下)将军王章至,曰:‘章自为之,将军不知也。’侃曰:‘昔殷融为君子,王章为小人;今王章为君子,殷融为小人。’”殷融出身名门陈郡殷氏,所任将军府司马,是士族常出仕的官职;王章出身则是将门。陶侃的意思是:殷融本来出身名门,故是君子,王章出身将门,故是小人。但现在打仗失利后,殷融归过府主,而王章却风格甚高,肯替庾亮承担责任,故从思想品质说,两人倒换了位置。但在东晋,这并不影响殷融不断升迁至吏部尚书、太常卿[59],而王章则始终无法摆脱浊官命运,默默无闻,因为当时人材标准基本上是以门第高下区分的。真正着重以在处理统治事务时思想上的正与邪、公与私作为人材标准,并以之区分君子、小人,则是宋代以后的事。这是因为随着唐、五代社会经济发展(包括印刷术),文化大为普及,门阀制度彻底消灭,一般富裕的平民子弟,都有条件读书,由之增长统治才干,并通过科举跻身各级官吏以至卿相行列[60]。因此,一个王朝的统治,也就转为主要依靠这批科举出身、读书多、文化素质好的官吏,辅佐君主来进行了。和“以贵承贵,以贱袭贱”的门第用人比起来[61],这在历史上是一大进步。本来以为,由这样的官吏掌权,进一步立法、执法,或变法、执法,王朝就可以长治久安。谁知事实证明,结果并不理想。如前所述,法制虽好,却会因遭到反对而废罢,或执行时歪曲立法本意而起相反作用,何况立法本身,也难免出错。原因何在?主要就在于旧的腐朽的门第用人、门荫用人的矛盾虽大体解决,但科举及第人材中原来就存在的差异,却上升为新的基本矛盾。这就是很长一个时期正与邪、君子与小人之辨。奸邪、小人被认定是统治出现危机、变法无法成功的罪魁祸首。宋太宗早就说过:“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奸邪共济为内患,深可惧也。”真宗、仁宗时三宰辅王钦若、丁谓、夏竦“世皆指为奸邪”[62]。欧阳修著“朋党论”,以为“退小人”,“用君子”,“则天下治矣”[63]。神宗初副相吴奎说:“帝王所职,惟在于判正邪,使君子常居要近,小人不得以害之,则自治矣。”[64]
判别正与邪、君子与小人的标准是什么?这就是思想道德品质的好坏[65]。而强调思想道德品质,正是新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宋代以前,社会经济、文化落后,具有统治才干的人材比较少。在汉代,只能以是否通经学或精律令作为主要标准,来选拔官吏;到魏晋南北朝,由于典籍、文化基本上为门阀士族垄断,于是又不得不以门第高低来区分人材。尽管在上述人材中也存在思想道德品质的差异,从而也会影响统治质量,但从人材选拔、使用的总体上说,这一问题却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66]。而到宋代就不同了。由于就全国言,读书多、文化素质高、具有统治才干的人材比过去大大增加,经过科举等制度筛选所任用的各级官吏特别是高级官吏,一般说又是其中的高层次人物和佼佼者,在才干相差并不悬殊的条件下,对于封建王朝统治利益来说,他们思想道德品质的好坏,很自然就越来越重要。而且越是小人、奸邪,越是有才干,危害也就越大。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及随后几十年政治门争的激烈,都反反覆覆证实了这一问题[67]。
正是在此基础上,如前所述,朱熹明确提出解决法弊易,解决时弊、“人心变易”难的问题,把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好坏在巩固王朝统治中的作用,进一步突出了。
用什么办法解决时弊、“人心变易”?
就是理学(或曰道学)。按理学早在北宋后期已经形成,至南宋而大备。其所以如此,有其从先秦以来的复杂学术渊源,但正好出现、发展于宋代,却绝非偶然,而是适应了新的历史时期思想道德品质问题逐渐突出,亟待解决的需要。理学有一套系统、复杂的理论观点和体系,但归根结底全为了解决时弊、“人心易变”问题。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是底即天理之公,非底即人欲之私”;“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68],就是这个意思。整套复杂、深奥的理论,实际上就是为深入有力地宣扬这一根本观点服务的。
需指出的是,长期以来君子、小人之辨,多半讲的是思想道德品质的两个极端,而且涉及的主要是公卿将相等高级官吏(因为在这些人物中出现君子、小人,影响王朝统治至巨)。而朱熹虽然也在一些地方泛论君子、小人,但着眼点更多的,是这些公卿将相的后备力量和社会基础,即一般官吏和广大士人,教导他们学习理学,克服私心,企图从根底上,从更广泛范围内,解决时弊,培养和提高人材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巩固封建统治。社会经济、文化越发展,这一问题也就越重要。理学其所以在宋代以及与宋代社会面貌大致相同的元明清[69],越来越受到各王朝尊崇,根本道理便在这里。
理学不能自行。二程、朱熹都宣扬它们体现在《五经》里。可《五经》太烦琐,于是上下而求索,最后发现、选定了《四书》。然而《四书》毕竟是古人著作,不能尽如意,于是为之章句、集注,反复修订[70],用以简明扼要地阐述自己的理学观点。如将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具有新涵义的“天理”、“人欲”,强加给《四书》和“圣人”。认为天理便是公心,人欲便是私心。学习《四书》,体会“圣人”心意,就可以发扬公心,克服私心。朱熹说:“圣贤教人,只是要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学者,学此而已。”[71]每个士人都能如此,时弊便解决了,人材也涌现了。正因此故,他才会建议以《四书》作为科举考试内容,目的就是通过科举做官的刺激,来推动天下士人读《四书》,以“明天理,灭人欲”。元初几十年,未行科举,重用吏人。至仁宗年间才仿汉制,开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等。其所以如此,则是因为“吏人不习书史,有奸佞贪污之性,无仁义廉耻之心”,“往往受赃曲法”[72],吏人越受重用,给元朝统治造成的危害也就越严重[73];仁宗“患吏弊之深以牢也,思有以抉而破之。于是考(科举)取士之法仿于古而不戾于今者,乃设两科,以待国之士”[74]。可见,其科举直接目的虽在以儒代吏或儒吏并用,但着眼点主要却不在才干高低,而在思想道德品质上儒超过吏,并认定考《四书》,用朱注等可造就这种人材[75]。这和二程、朱熹宣扬《四书》原意,完全一致。明清沿元制,越来越重视《四书》,指导思想同。如清代为乾隆主编《钦定四书文》的方苞便说:“……盖以诸经之精蕴,汇涵于四子之书。俾学者童而习之,日以义理浸灌其心,庶几学识可以渐开,而心术群归于正。”另一大儒、大臣阮元则说:一般士人“若以《四书》文囿之,则其聪明不暇旁涉,才力限于功令,平日所诵习惟程朱之说,少壮所揣摩者皆道理之文,所以笃谨自守,潜移默化,有补于世道人心者甚多……”[76]
综上所述,可见《四书》的传播与流行,除了由于它比《五经》简明扼要,易于为更多的士人理解、掌握外,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它经过二程、朱熹注解,体现了理学内容,在宋代以后思想道德品质对巩固封建王朝统治越来越重要的新的历史时期,成为“明天理,灭人欲”,使“心术群归于正”的有力手段。
一句话,《四书》的传播、流行,有着更广泛的社会、历史背景。
三
最后,对《四书》的传播、流行,作一简略评价。为此,需要首先明确:二程、朱熹鼓动学习《四书》,要求“明天理,灭人欲”,主要对象指的是谁?原来其初衷并不是为了毒害广大农民,而是为了教育封建统治集团以及作为其社会基础的广大封建士人。
第一个教育对象是君主。朱熹便说:“天下事有大根本,有小根本,正君心是大本”[77],“故人主之心一正,则天下之事无有不正”。他为教育君主而编写的“经筵讲义”首先宣讲作为《四书》“纲领”的《大学》[79],也是一证。
其次便是各级官吏。前引朱熹所谓变法中“人皆以私心为之”,希望这些人克服私心;而能参与变法、执法的“人”,显然指官吏。在另一处朱熹说:“且如荐举一事,虽多方措置堤防,然其心只是要去私他亲旧,应副权势,如何得心变。”[80]能荐举他人为官者,本身自亦是官吏。固然,在朱熹的论述中,“人”往往是泛指,但如联系他讲话基本精神和指责“私心”危害性的锋芒所向,便可知这些“人”,主要是指官吏。甚至他提到的“小人”,也是如此。如说“小人多是有才底”。如果“有大圣贤者(指英明君主)出”,“小人自是不敢放出无状;以其自私自利办事之心而为上之用,皆是有用之人矣”[81]。这个能“为上之用”的“小人”,也只可能指官吏。
白鹿洞书院独对亭
再次便是一般士人。很明显,朱熹大力宣扬读《四书》;并倡议以《四书》出题取士,其心目中的“学者”即主要对象,自然也绝不可能是广大农民,而只可能是一般士人。朱熹其所以兴复江西白鹿洞书院、湖南岳麓书院,在白鹿洞书院开学那天亲自“入院开讲”,讲授《中庸首章或问》[82];把《四书集注》作为岳麓书院主要教材,以至书院“学者云集至千余人”,也都反映这一意图[83]。
明代大臣丘濬在供皇帝经筵学习用的《大学衍义补》序中,将上述朱熹心目中的主要教育对象加以概括说:“臣惟《大学》一书,儒者全体大用之学也。……关系乎亿兆人民之生。……圣人立之以为教,人君本之以为治,士人业之以为学,而用以辅君……”并引南宋真德秀《大学衍义》序文说:“为人君者,不可以不知《大学》;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大学》。”很清楚,《大学》虽关系乎亿兆人民生计(实质主要指王朝统治),但力图以之教育的主要对象,却不是亿兆人民,而是“人君”、“人臣”、“儒者”、“士人”,联系前面论述可知,就是要求他们通过学习《大学》和整个《四书》[84],在处理政务和事务上,要出以“公”心,以整个王朝统治利益为重,而不许私心自用,胡作非为。
既然如此,对《四书》的传播、流行,科举用以取士,评价就不应是否定的,而应是肯定的,至少就二程、朱熹指导思想,以及各王朝《四书》传播、流行的一定时期内应是如此。因为通过鼓励或限定学习《四书》及其所体现的理学内容,力图使君主、官吏和广大士人能够在处理政务以及个人事务中“明天理,灭人欲”,以保持王朝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亿兆人民”生计和生产、经济发展,多多少少是有利的。至于在当时社会里“私心”无法彻底克服,“时弊”绝不可能真正解决,那是另一回事,它不应该影响我们的上述评价。
(原载《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
注释:
[1] 出版《四书集注》,广泛传播,始于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见束景南《朱熹佚文辑考》(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四书集注〉编集与刊刻新考》。
[2] 唐代科举曾考《论语》,见《唐六典》卷二“考功员外郎”;宋代科举曾考《孟子》,见《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但从未合考《四书》。
[3]《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八“科场”。《清史稿》卷一〇八《选举志三》记康熙时首场兼考《四书》、《五经》,“名为三场并试,实则首场为重,首场又《四书》艺为重”。直到清末依然是科举“虽策问极博,唯重《四书》文”,见徐勤“中国除害议”,载《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46页。
[4] 分见《汉书》卷八八《儒林传赞》、《梁书》卷四八《儒林传序》。
[5]参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七章,第134页;第十一章,第238页;第十二章,第265页。
[6]参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七章。
[7]参同上书第八章。
[8]一度曾取消《春秋》,此处不具论。
[9]参《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10]如《汉书》卷八八《儒林传序》便说:儒家经书是“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连宋太祖赵匡胤也说“今之武臣,亦当使其读经书,欲其知为治之道也”,“作宰相当须用儒者”。见《宋朝事实类苑》卷一“祖宗圣训”。
[11]《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六说:明代永乐十三年(1415)撰成《四书大全》,“初与《五经大全》并颁,然当时程式,以《四书》义为重,故五经率皆庋阁,所研究者惟《四书》,所辨订者亦惟《四书》。后来《四书》讲章浩如烟海……盖由汉至宋之经术,于是始尽变矣”。清梁杰说:《四书》文流传,“学者舍此,几似无书可读”。虽着重就八股文风言,亦是《四书》本身的写照。见《〈四书〉文源流考》,载《清经世文编》卷五。
[12]《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更早晏婴已有此语,见同书卷四七《孔子世家》。
[13]《汉书》卷八八《儒林传序》。因为通一经已不容易。西汉末刘歆便指出当时“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附刘歆传》。
[14]如魏文帝黄初五年(224)立太学,便规定“能通五经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但并非必须通五经。见《通典》卷五三《礼一三》“大学”。
[15]《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儒学传序》。
[16]参同注6第三章、第七章。
[17]参《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18]参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九“朱熹作贡举私议”条按语。
[19]《朱文公文集》卷六九。按朱熹以前,北宋毕仲游主张科举应恢复诗赋,理由之一是仅考经义不能得人材,因为“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为《易》者不为《礼》,为《礼》者不为《春秋》,是知一经而四经不知也”。见《西台集》卷一《理会科场奏状》。又持类似见解的刘挚,则从另一角度说:“经义之题出于所治一经,一经之中可为题者,举子皆能类聚裒括其数,预为义说,左右逢之……其弊极矣”。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元祐元年闰二月庚寅。道理均无朱熹透彻,精神则一致。
[20]《朱子语类》卷一〇九。《朱文公文集》卷六九也提分三科、分年考试,文字无此明确。又《明夷待访录·取士下》主张“科举之法,其考校仿朱子议”,径将分年考经称为“第一场”、“第二场”、“第三场”,更明确,或有所本。
[21]《朱文公文集》卷六九。
[22]《四库全书总目》卷三五。朱熹自己更说“于《大学》用工甚多”,“平生精力”尽在《大学》,见《朱子语类》卷一四。
[23]见《唐六典》卷二“考功员外郎”。所谓正经,指《诗》、《书》、《易》、《三礼》、《春秋三传》,见同上。
[24]《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四二《再乞资荫人试经义劄子》。
[25]《九家集注杜诗》卷一三。
[26]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一《论语》。
[27]焦循《孟子正义》附赵岐“孟子篇叙”。
[28]参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一分册(三联书店,1958年)《非孟与〈孟子〉节文》。又参束景南《朱子大传》(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72页。
[29]《全唐文》卷三三一《上贡举条目疏》。
[30]《韩昌黎全集》卷一一《读荀》,又参《原道》。
[31]《全唐文》卷七九六《请〈孟子〉为学科书》。
[32]《近思录》卷三“格物穷理”。
[33]参《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34]《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七三《疑孟》,共提出十二条疑问。
[3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元祐元年三月壬戌。
[3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元祐四年四月戊午。又《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3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建炎三年正月戊戌。
[38]《朱子语类》卷一九《〈语〉、〈孟〉纲领》。
[39]参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二分册(三联书店,1958年)《四书》。
[40]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99页。
[41]《近思录》卷三“格物穷理”。
[42]《朱文公文集》卷一一《壬午应诏封事》转引。
[43]《近思录》卷三“格物穷理”。
[44]《朱子语类》卷一四。
[45]《朱文公文集》卷七六《〈中庸章句〉序》。
[46]《朱文公文集》卷六九。
[47]《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
[48]有时亦称《四子》、《四子书》。
[49]分见《朱子语类》卷一〇五、十四。
[50]《日知录》卷九“守令”。
[51]分见《新唐书》卷五六《刑法志》、叶适《水心别集·官法上》。
[5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庆历三年九月丙戌。同卷九月丁卯庆历新政主将范仲淹上书则说,如行新政,“庶几法制有立,纲纪再振”,意思一致。
[53]参漆侠《范仲淹集团与庆历新政》,载《宋史研究论丛》第2辑,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
[54]《朱子语类》卷一〇八。
[55]《邵氏闻见录》卷一五。以上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1—95页;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4年修订本)下册,第591页。
[56]《朱子语类》卷一三。
[57]《朱子语类》卷一〇八。按北宋已有类似思想,如苏轼曾说:“夫天下有二患:有立法之弊,有任人之失。……当今之患,法令虽有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只不过没有明确指出“私心”问题。见《苏东坡集·应诏集·策略第三》。
[58]《朱子语类》卷一〇八。
[59]《世说新语·文学》“江左殷太常父子”条注。
[60]参钱穆《国史大纲》下册,第786—794页。
[61]《魏书》卷六〇《韩显宗传》。又《旧唐书》卷一八上《武宗纪》会昌四年(844)宰相李德裕还坚持“朝廷显官,须是公卿子弟”。这种门荫制乃门阀制的余绪,在唐代仍占重要地位。
[62]分见《宋史》卷二九一《宋绶传》、卷二八三史臣“论曰”。
[63]《宋文鉴》卷九四。
[64]《宋史》卷三一六《吴奎传》。
[65]如欧阳修曰:“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见《宋文鉴》卷九四。元代一份官文书曰:“以德胜才为君子,才胜德为小人。”见《庙学典礼》卷五《行台坐下宪司讲究学校便宜》。
[66]如晋王述,出身第一流高门,“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七品清官)”;后任县令,受贿甚多,王导不问。又晋孙盛,出身高门,为郡太守,“赃私狼籍”,上级“舍而不罪”,盛继续升官。均其例。分见《晋书》卷七五《王述传》、卷八二《孙盛传》。
[67]《宋史》卷四七一《奸臣传序》:“宋初五星聚奎,占者以为人才众多之兆。然终宋之世,贤哲不乏,奸邪亦多。方其盛时,君子秉政,小人听命,为患亦鲜。及其衰也,小人得志,逞其狡谋……君子在野,无救祸乱。有国家者,正邪之辨,可不慎乎!”虽就两宋立论,单就北宋后期言,也是适合的。
[68]分见《朱子语类》卷一二、一三。冯友兰先生认为道学(理学)“是讲人的学问”,内容“一个是什么是人,一个是怎样做人”。核心是要求一个人“在日常的生活中积累道德行为,时常消除自私”。非常精辟。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第11、16页。
[69]唐宋之际社会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内藤湖南认为“唐代是中世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世的开始”,见《概括的唐宋时代观》,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中华书局,1992年)第一卷。
[70]参束景南《朱子大传》(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十章、十七章。
[71]《朱子语类》卷一一八。
[72]《通制条格》卷五《学令》。
[73]参许凡《元代吏制研究》(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年)第四章。
[74]元明善《送马翰林南归序》,载《元文类》卷三五。按元明善,仁宗居东宫,为太子文学;仁宗即位,一直是近臣,任翰林学士;开科举,第一次会试,“首充考试官”。所以他所说仁宗行科举的动机,应是十分可信的。见《元史》卷一八一《元明善传》,又仁宗“深见吏弊,欲痛刬除之”,亦见《元史》卷一七五《李孟传》。
[75]元仁宗批准的一道中书省奏文便说:考《四书》、《五经》,“以程子、朱晦庵注解为主,是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学,这般取人呵,国家后头得人材去也”。见《通制条格》卷五《学令》。
[76]以上俱见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一。郑板桥说:“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如对“家人(奴仆)儿女”,要“爱惜”,不可“凌虐”;对佃户,“必须待之以礼。……要怜悯他,有所借贷,要周全他,不能偿还,要宽让他”等。这正是受《四书》教育,并用以教育兄弟的一个范例。如果每个士人都做到这一点,统治秩序自然稳定。见《郑板桥集》之《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
[77]《朱子语类》卷一〇八。
[78]《朱文公文集》卷一二《己酉拟上封事》。
[79]《朱文公文集》卷一五《经筵讲义》。《大学》是“纲领”,见《朱子语类》卷一四。故后代经筵官讲《四书》成为制度,如明代见《春明梦余录》卷九,清代见《养吉斋丛录》卷五。
[80]《朱子语类》卷一〇八。
[81]《朱子语类》卷一〇八。
[82]《朱文公文集》卷三四《答吕伯恭》第三十二书。
[83]参束景南《朱子大传》,第884—885页。又,元代早在未行科举之时,即已十分重视国子学与地方学,特别是在各地奖励、提倡建立书院,后来总数且超过宋代,诸生学习内容即程朱理学,“教法止于《四书》”(元袁桷语),这与朱熹意图一脉相承,参陈元晖等《中国古代的书院制度(三)》(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又参《庙学典礼》卷五、卷六,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
[84]由于《大学》是“纲领”,“立定纲领,其他经皆杂说在里许”(见前正文所引),就是说《论语》等经皆围绕此纲领分别地、交错地具体阐述,所以丘濬关于《大学》主要教育对象的概括,同样适用于整个《四书》,是绝无问题的。
(编校:季昊亮)
(排版:阚萧阳)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