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有奢侈消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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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有奢侈消费吗?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是人类智慧的创造。

美国社会学家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中已经指出,城市的起源更多的是精神性的需要,对于城市的起源和存在来说,这比实际生活的需求更为重要。

城市不只体现出政治、军事、宗教、经济、文化等功能,同时也为人们的闲雅生活提供了空间基础和物质条件。

与西方的城市相比,中国早期城市的政治功能更加重要。

张光直认为:“中国最早的城市的特征,乃是作为政治权力的工具与象征。”“中国初期的城市,不是经济起飞的产物,而是政治领域中的工具。”(《中国青铜时代》)并以三代迁都为例,说明迁都的原因不是战争、游牧、农业等因素,而是政治上的需要。“就动机而论,城市构筑其实是一种政治行动。”(《美术、神话与祭祀》)

但在宋代之后,中国城市的经济功能和娱乐功能逐渐增强,如日本汉学家斯波义信对于宋代商业与社会的研究(《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美国汉学家施坚雅对中国晚近城市的研究(《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英国汉学家伊懋可对于上海的研究(《帝制后期中国的城市》),以及罗威廉对汉口的研究(《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等,都旨在证明城市在中国社会中发挥的经济作用超过政治作用。

两宋时期的商业化对城市的发展确实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如薛凤旋就指出,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令城市发展出现新动力,也改变了城市的传统性质和土地利用结构。汉唐的行政型城市至此时已转型为商贸和娱乐型的新城市”(《中国城市及其文明的演变》)。

中国古代城市繁华的程度,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很突出的,就像马可·波罗到了杭州后,感叹道:“行在之大,举世无匹。一个人可以在那里寻到这么多乐子,简直恍若步入天堂。”

南宋偏安杭州,抱着收复故土的决心,所以把杭州称为“行在”,与临安的意义相通。马可·波罗惊叹杭州如同天堂,却不知(或者已知)中国人早就把苏杭以“天上”相称。后来著名的俗谚“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更是流传至今。

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后,就自然产生了奢侈消费的需求。

现代社会中,奢侈性消费占整体消费的比重很大,远远超出了实用性消费。

在古代社会中,有限的经济条件或许不能支撑起大众过多的奢侈性消费,但对于一些富贵阶层来说,这类的消费还是很多的。

明清时期,普通人的奢侈性消费也逐渐增多。在此背景下,明清时期的城市中,也出现了专门的休闲购物街区,以满足人们享受性的需求。

商店数量繁多,装潢布置考究,商品琳琅满目,花样翻新,这些商业街区成为城市奢华的象征。

城市中的享乐场所甚多,饭铺、客栈、酒店、茶肆、歌馆等应有尽有。

清徐扬《盛世滋生图》中苏州繁盛的商贸活动

清人顾公燮记述了苏州的娱乐生活:“以吾苏而论,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消夏闲记摘抄》卷上)

台湾学者巫仁恕在《优游坊厢:明清江南城市的休闲消费与空间变迁》一书中,就聚焦于寺院、戏馆、游船、青楼、酒肆、茶店、蟋蟀局、鹌鹑局等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休闲娱乐场所。

在城市的一些公共空间中,经常会有一些杂技表演,尤其是节假日,此类表演更是种类繁多,令人应接不暇。

如杭州西湖的苏堤,一直是江湖艺人表演的绝佳舞台:“苏堤一带,桃柳阴浓,红翠间错,走索、骠骑、飞钱、抛钹、踢木、撒沙、吞刀、吐火、跃圈、筋斗、舞盘,及诸色禽虫之戏,纷然丛集。”(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

古代城市中有很多商业店铺,能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娱乐需要。

《梦粱录》说南宋杭州城“户口浩繁,州府广阔,遇坊巷桥门及隐僻去处,俱有铺席买卖。盖人家每日不可阙者,柴米油盐酱醋茶。或稍丰厚者,下饭羹汤,尤不可无。虽贫下之人,亦不可免”。

这些铺席,虽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为基本功能,但也能提供高级的奢侈性需求,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的需要。

清代画家徐扬的《盛世滋生图》(俗称《姑苏繁华图》)展现了苏州商街的繁荣景象,其中有人物1.2万多人,船舶400余条,桥梁50余座,可辨认招牌的店铺近260家,戏曲场景10余处。

《盛世滋生图》中的苏州商业街

在近260家店铺中,包括以下这些类型:酒店饭店小吃饮食店铺31处,棉花棉布业23家,油盐糖杂货业17家,粮食业16家,丝绸店铺14家,衣服鞋帽手巾14家,钱庄典当业14家,医药业13家,图书字画文化用品10家,金银首饰珠宝玉器8家,瓷器7家,烟草7家,命相测字7家,凉席业6家,茶室6家,漆器业5家,铜锡铁业5家,灯笼业5家,蜡烛业5家,南货业5家,酱菜业5家,酒业4家,竹器业4家,染料业4家,柴炭业3家,船行3家,客栈3家,果品业2家,花木业2家,扇子铺2家,洋货2家,皮货业1家,麻行1家,猪行1家,乐器店1家,澡堂1家。(范金民《清代苏州城市工商繁荣的写照——〈姑苏繁华图〉》)

商业店铺很多,店铺多以招幌来引起顾客注意。

招徕生意,广为现代人所熟知的就是酒旗,其实其他店铺亦是如此。

用招幌或用实物、图像和符号、文字等作为招牌,“善贾者招之以实货,招之以虚名,招之以坐落、门面、字号,而总不若招牌之豁目也”(清李光庭《乡言解颐》卷四)。

招牌作为古代的一种视觉广告,具有无法取代的作用。同时,这些精心制作的招幌,也起到了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诸多有关都市繁华的体验和描写,都依托在这些色彩斑斓的招牌上。

宋代城市中有瓦肆勾栏,是专门用以娱乐的空间,其中有杂剧表演、讲史、傀儡戏、影戏、杂技等,也有一些店铺售卖东西。

城市中瓦舍数量很多,《东京梦华录》记载开封有50余座勾栏,名为象棚的勾栏是规模最大的,可容纳数千人,实属壮观。

瓦舍之中热闹非凡,“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如此消遣娱乐的所在,让人沉迷其中,“终日居此,不觉抵暮”。

城市之中有专门的商业演出群体,为大众提供丰富的娱乐节目:“吹弹、舞拍、杂剧、杂扮、撮弄、胜花、泥丸、鼓板、投壶、花弹、蹴鞠、分茶、弄水、踏混木、拨盆、杂艺、散耍、讴唱、息器、教水族飞禽、水傀儡、鬻水道术、烟火、起轮、走线、流星、水爆、风筝,不可指数,总谓之‘赶趁人’,盖耳目不暇给焉。”(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

本文摘选自王宏超著《古人的生活世界》,题目由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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