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世说新语》看魏晋饮酒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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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世说新语》看魏晋饮酒之风

说到魏晋风度,当然离不开酒。有意味的是,药与酒,虽都是诉诸口腹之欲的身外之物,最终却极大地影响了一个时代的精神状况。一方面,这当然与魏晋特殊的政治社会生态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视为思想领域中诸如“形神”“内外”“情礼”“名教自然”等的紧张关系在士人心态和行为方式上的折射和投影。

和五石散不同,酒的发明极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最初的酒,除了用于日常生活和社交场合,更重要的功能还在祭祀成礼。酒的麻醉作用和享乐性质,容易使人沉湎其中而失去节制,故按照儒家礼乐须中节合度的要求,对饮酒不得不作一些必要的限制。如《尚书·酒诰》中就有“饮惟祀,德将无醉”的告诫。《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也说:“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又,《礼记·乐记》:“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言下之意,酒是用来成礼的工具,不可过分贪杯,即使在举行献祭典礼时,宾主都须饮酒行礼,也要有所节制,终日饮酒而能不醉是最好的,以免因酒生乱,甚至导致灾祸。这方面,孔子堪为榜样,他说自己能够做到“不为酒困”,“惟酒无量,不及乱”,应该不是夸口。

不过,酒的存在几乎是个悖论,“成礼”也好,“不及乱”也好,这些说法其实正暗示着,“非礼”或“及乱”才是饮酒的一种常态。对于真正的饮酒者来说,饮酒而不求一醉,或者醉过一次后就不许再醉,这不仅是强人所难的问题,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否则就不会有“一醉方休”“不醉不归”之类的豪言了。尤其在礼坏乐崩、天下大乱、生灵涂炭、朝不保夕的多事之秋,现实的忧患增多,生命的痛苦加剧,酒的功能自然会更贴近肉体的麻醉和精神的宣泄。所以在魏晋时期,酒的“成礼”功能遂逐渐淡去,转而成为“解忧”的良药了。曹操的《短歌行》开篇即道: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其实,曹操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是有其理据的。成书于南朝的《殷芸小说》记汉武帝与东方朔的故事,就有“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的说法。反对曹操禁酒令的孔融有句名言:“坐上客恒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东晋名士王忱也说:“阮籍胸中垒块,故须酒浇之。”(《任诞》第51条)可知在私人领域,“酒以解忧”的功能远比“酒以成礼”更为深入人心。别的不说,“忧从中来,不可断绝”时来个酩酊大醉,至少可以暂时忘掉眼前的烦恼吧。陶渊明《游斜川》诗云:“中觞纵遥情,忘彼千载忧。且极今朝乐,明日非所求。”说的也是此意。

翻开《世说新语》,似乎可以嗅到隐隐弥漫着的一股酒香。我做过统计,“酒”字在《世说新语》(不含刘注)中共出现103次,差不多每十条就有一次。其中《任诞》一门就有43次,占了将近一半;而《任诞》共五十四条,与饮酒有关的就有二十九条,超过半数还多。这个数据很能说明酒在魏晋名士生活甚至生命中所占的分量。前面提到的那位美男子王恭就有一句名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任诞》第53条)我们知道,王恭也是服药的,但他似乎认为,在药与酒之间,酒是更为醒目的名士身份标识。

这里趁便想说的是,《世说新语》每一门类的第1条,对于门类旨归实有开宗明义的提挈作用,阅读时不妨稍加留意。比如《任诞》门第1条:

23.1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竹林七贤)

这里,“竹林七贤”的集体亮相,颇有些“宣誓主权”的意味,至少在编者看来,任诞这种风气,这七人是当仁不让的标志性人物;而“肆意酣畅”四字,又把饮酒与任诞的关系揭示得再明白不过了。因纵酒而任诞,等于颠覆了“酒以成礼”的传统,走向了儒家礼教的反面,这不是“越名教而任自然”是什么呢?

“竹林七贤与荣启期”南朝画像砖

魏晋的饮酒之风,阮籍要算是最重要的推动者。不过,阮籍的饮酒,给人的观感是紧张而又痛苦的。《晋书》本传称:“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可知阮籍的饮酒,除了解忧,更在避祸。当时,司马昭手下的鹰犬钟会曾“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司马昭与阮籍同年,私交甚好,“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靠着醉酒,阮籍走着政治的钢丝,在保全性命与保持节操之间谨慎权衡,小心翼翼:“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阮籍《咏怀》三十三)在那样一个政治高压的病态社会,醉酒大概是勉强保持尊严的权宜之计,而阮籍从“至慎”到“佯狂”的行为突变,都在“遭母丧”之后彻底爆发出来,似乎也是经过缜密考量的:

23.2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司马昭)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饮啖不辍)

可能连阮籍也未必料到,他的纯属个人行为的“居丧无礼”,竟使饮酒的内涵大为拓展,酒的功能也由“成礼”“解忧”“避祸”,转而成为“越礼”“非礼”甚至“反礼教”的工具了。再看下面几则:

23.7 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阮籍别嫂)

23.8 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醉眠妇侧)

23.9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阮籍葬母)

如果说“居丧无礼”还可以用“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来辩护,那么阮籍对“叔嫂不通问”“男女不杂坐”的礼制规定的非暴力式突破,就带有更为激烈的宣示意味。余英时认为魏晋时名教与自然之争表现为情礼冲突,最好的办法就是“缘情制礼”。但这里也有一个矛盾,因为按照儒家“缘人情而制礼”(《史记·礼书》)的思想,情与礼不仅不是对立的两极,甚至本来就是一体的。“圣人作,为礼以教人”,其初衷不过是“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上》)。孔子的“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正是强调“礼之本”不在礼文仪节等外在形式,而在本心自具的内在之仁。东晋袁宏《夏侯玄赞》说:“君亲自然,匪由名教。爱敬既同,情礼兼到。”可知所谓情礼冲突,其根源不在义理,而在政治。

说到“居丧无礼”,东汉的戴良堪为先驱,“及母卒,兄伯鸾居庐啜粥,非礼不行,良独食肉饮酒,哀至乃哭”。有人讥其非礼,他却说:“礼所以制情佚也。情苟不佚,何礼之论!”(《后汉书·戴良传》)所以,阮籍也好,戴良也好,他们都没有否定礼在“区分人禽”上的价值,并认为自己是真正的“发乎情,止乎礼义”(即“情不佚”)者。当阮籍喊出“礼岂为我辈设也”的宣言时,不仅是将“我辈”从礼的规制中解脱出来,更是对操控礼教之权柄的统治者表达出一种掩藏极深的轻蔑和抗议。对此,鲁迅显然是洞若观火,他说:“例如嵇阮的罪名,一向说他们毁坏礼教。但据我个人的意见,这判断是错的。魏晋时代,崇尚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

和阮籍不同,刘伶和阮咸的纵酒故事更具喜剧色彩和“酒神精神”。先看刘伶:

23.3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刘伶病酒)

23.6 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刘伶放达)

刘伶在“竹林七贤”中并非核心人物,但在《任诞》门中,上面两条故事则位列阮籍之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刘伶的外形与精神反差极大,“身长六尺,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容止》第13条),这在崇尚容止之美的魏晋属于标准的“废柴”;但他偏偏“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晋书·刘伶传》),“自得一时,常以宇宙为狭”(《容止》第13条刘注引梁祚《魏国统》),似乎竟是一个精神上的“巨无霸”。在其唯一一篇传世名文《酒德颂》里,刘伶表达了自己的时空观和宇宙观:

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这位“大人先生”,正是刘伶的自画像,“居无室庐,幕天席地”,不就是“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的翻版吗?其实,庄子早已说过“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庄子·列御寇》)的临终遗嘱,刘伶的宇宙观不过是庄子的“异代同调”罢了。

(唐)孙位《高逸图》中的刘伶

孙位曾为“竹林七贤”全体摹像,后仅余山涛、王戎、刘伶、阮籍四位,是为《高逸图》。此图中刘伶手握酒器,旁侍小童手执唾壶一类的器具。

同为老庄的信徒,如果说阮籍的饮酒突显了情礼冲突,刘伶的饮酒则丰富了形神关系。《庄子·达生》中有醉酒者坠车“虽疾不死……其神全也”的说法,刘伶则在“小大之辩”的意义上赋予醉酒更深刻的哲理内涵,形体上的“小我”与精神上的“大我”,原本是可以通过醉酒来合二为一的。嵇康在《养生论》中说:“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呼吸吐纳,服食养身,使形神相亲,表里俱济。”东晋名士王忱则借题发挥,说:“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任诞》第52条)还有王蕴的“酒正使人人自远”(《任诞》第35条),以及王荟所谓“酒正自引人著胜地”(《任诞》第48条),这些别有殊趣的隽永格言,大都是在“神超形越”的意义上肯定了酒的魔力与妙用。

尽管在身心和形神的最终和解上,刘伶尚且达不到陶渊明“何以称我情?浊酒且自陶”的恬淡与洒落,但毕竟有其“自得一时”的高峰体验,他的“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与东晋名士张翰的“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任诞》第20条),毕卓的“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任诞》第21条),前后呼应,山呼海啸,共同奏出了中国酒文化的最强音。《文学》第69条刘注引《名士传》载:“(伶)肆意放荡,以宇宙为狭。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云:‘死便掘地以埋。’土木形骸,遨游一世。”这里隐然也有庄子“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庄子·大宗师》)的浑沌思维与豁达意趣。既然在酒的世界里,形神可以如此相亲,那么,生与死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作为“竹林七贤”的小字辈,阮咸的表现也足够惊世骇俗:

23.12 诸阮皆能饮酒,仲容(阮咸)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人猪共饮)

这场“人猪共饮”的闹剧是以阮咸为主导的,正是这种庄子式的物我齐一,宠辱偕忘,使自然的追求彻底突破了名教的羁绊,陷入了一种“虚无的狂欢”。在阮咸这里,似乎已经实现了《庄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以及“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马蹄》)的“齐物”境界,他的放浪形骸,给人以极强烈的视觉刺激和心灵冲击。

不过,阮咸似乎代表了一个临界点,这样的纵情享乐再往前一步,便是“物至而人化物”的深渊。前引《德行》门“名教乐地”条刘注引王隐《晋书》称:

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

以赤身裸体为“通达”,则礼之所以为礼的初衷(如《礼记》所谓“知自别于禽兽”)也就被取消了。这些中朝放达名士,显然不是阮籍“礼岂为我辈设也”的“我辈”,毋宁说,礼恰恰应该是为“彼辈”而设的。正因如此,阮籍的儿子阮浑想要“入伙”,却被他拒绝了:

23.13 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亦欲作达。步兵曰:“仲容已预之,卿不得复尔。”(不得复尔)

本条刘注引戴逵《竹林七贤论》说:“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也。……谓彼非玄心,徒利其纵恣而已。”

南朝画像砖中的阮咸

阮咸是阮籍的侄子,喜饮酒,“妙解音律”,图中所弹为其创制的乐器,故名“阮咸”,简称“阮”,弹时如同“明月入怀”。

不知“所以为达”的“作达”,怕早已失掉“自然”的天真本义,反而是比名教更不“自然”的“作伪”了。阮籍说“仲容已预之,卿不得复尔”,等于是以阮咸为例,给后生小子画出一道“过犹不及”的界限。《晋书》本传称阮咸“群从昆弟莫不以放达为行,籍弗之许”,可为佐证。别看阮籍整日醉酒,他骨子里怕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对此,东晋名士戴逵在《放达非道论》中有极精彩的论述:

古之人未始以彼害名教之体者何?达其旨故也。达其旨,故不惑其迹。若元康之人,可谓好遁迹而不求其本,故有捐本徇末之弊,舍实逐声之行,是犹美西施而学其颦眉,慕有道而折其巾角,所以为慕者,非其所以为美,徒贵貌似而已矣。夫紫之乱朱,以其似朱也。故乡原似中和,所以乱德;放者似达,所以乱道。然竹林之为放,有疾而为颦者也,元康之为放,无德而折巾者也,可无察乎!(《晋书·戴逵传》)

看来,“作达”而不能“达其旨”,其实就是“徒贵貌似”的东施效颦,不仅不是喝酒的真精神,恐怕也与真正的名士风度南辕北辙,邈若河汉了。

(本文选自刘强著《〈世说新语〉通识》,中华书局2023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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