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两宋之交的“南渡”,跟永嘉南渡一样,狼狈而悲摧。但“国家不幸诗家幸”,历史的吊诡在于,这种关涉群体命运大转折的时期,总会涌现一大批思想家、文学家,福建大儒胡安国及其子嗣胡寅、胡宏等“胡氏五贤”就是典型。他们避乱于湖湘,却完成了两代人的接力,为中国铸造了一座思想高峰,成为湖湘学派的开创者。其中尤以理学巨子、胡安国季子胡宏(五峰先生)影响最著。钱穆先生称“南渡以来,湖湘之学称盛,而胡宏仁仲归然为之宗师”。
史载胡宏生于宋崇宁五年(1106年),绍兴间(1131~1162年)曾上书论抗金复仇。秦桧当政,欲用之,他避而不仕。秦桧死后被召,以疾辞。一生不仕的胡宏,是南宋绍兴间造诣最高的理学家。他的思想,影响了朱熹、张栻以及此后众多儒者;他死后与父母合葬的墓地,至今犹保全于湖南湘潭的隐山脚下。可他究竟哪一年去世,竟是一个颇让学者烧脑的问题。
本文首发于《船山学刊》,作者系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哲学博士导师王立新。他研究宋明理学与湖湘学派数十年,有《胡宏》《开创时期的湖湘学派》《从胡文定到王船山——理学在湖南地区的奠立与开展》等专著名世。他对于胡宏卒年的考辨,非止于学术“探案”,读者或可用心会之。
因为没有直接的凭证,有关胡宏的卒年,学界出现过几种不同的推测,用《胡宏集》中的文字来作证明,可以排除一些可能,比如绍兴二十五年(1155)、绍兴三十年之类。但还有两种可能的说法,如果仅仅依靠《胡宏集》中文字,无法确切说明:一种说法是绍兴三十一年,一种说法是绍兴三十二年。因为《胡宏集》中约略可以用来判断其卒年的文字,都没有标注写作时间,要确定胡宏的卒年,就必须另外找寻其他旁证。
1986年7月,中华书局“理学丛书”之《胡宏集》出版,点校者吴仁华先生,在正文前的《代序》里,花费很多心思得出结论,认为胡宏卒在绍兴三十一年,即1161年。
对于他的这个说法,本著作者曾经深信不疑,因为吴先生的考证过程,粗看似乎很完满。近十余年来,随着本人对胡宏和湖湘学派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觉得吴先生的考证可疑,明显有先入为主的预设,而且也明显是在进行循环论证。于是开始重新考证,但折腾好多次,最终都又退回到原点,枉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近一段时间才想到,必须放下吴先生的考证,从另外的角度入手,这样才可能突破他的考证限制,得出更可靠的结论。如果依旧按照吴先生的路数继续考证,便无法走出他所陷于其中的循环论证的迷宫,也无法避免他所受到的那种局限。
吴先生直接从朱熹《跋胡五峰诗》说起,并且仅以朱熹此跋为论证依据,未及其它相关旁证。需要改换路数,从胡宏、张栻、朱熹等人的文字中,寻找另外的线索。

一、胡宏《五峰集》中的一些线索
胡宏的文字,多半没有自标写作时间,要判断写作年月,需要用借助文中所述事情进行推断。
胡宏有位门生,叫孙蒙正,字正孺。其父孙伟,是北宋刘安世(字器之,学者称元城先生)门人,南渡后寓居湘中,与胡安国父子交往深密,孙蒙正由此得从胡宏学。绍兴二十年(1150)以后,张栻的父亲张浚谪居湖南永州,孙伟与张浚有旧交,两家相互往来,张栻得与孙蒙正为友。孙蒙正是张栻得拜胡宏为师的关键性中介人物,没有孙蒙正帮忙,张栻无缘成为胡宏门生。此事《宋元学案•元城学案》有载称:
“初,钦夫累求见五峰先生不得,莫解其故,因托先生微扣之。五峰笑曰:‘渠家学佛。’先生以告,钦夫涕泣求见,遂得湖湘之传。钦夫尝叹曰:‘栻若非正孺,几乎迷路。’”[1]
《宋元学案•五峰学案》也有类似记述:“初,南轩见先生,先生辞以疾。他日见孙正孺而告之,孙道五峰之言曰:‘渠家好佛,宏见他说甚?’南轩方悟不见之因,于是再谒之,语甚相契,遂授业焉。南轩曰:‘栻若非正孺,几乎迷路。’”[2]
因为张栻父母信佛,胡宏不愿接见张栻。张栻托好友孙蒙正问询何故,孙蒙正为此专程到胡宏家里拜望老师,住了不少时日,帮助张栻问询原因,说情化解,胡宏遂同意张栻前来拜见。张栻“涕泣求见”,得为胡宏门生。胡宏《与孙正孺书》中,有孙蒙正来家请教并且留宿的记载:“辱许,雇我少留。幸甚!惟恐不肯留耳。”[3]
胡宏《与孙正孺书》,在《五峰集》中虽仅一封,但详审却能发现,乃是数封信的“混合”。其中“敬夫特访陋居,一见真如故交。言气契合,天下之英也。见其胸中甚正且大,日进不息,不可以浅局量也。河南之门,有人继起,幸甚!幸甚!”[4]胡宏将张栻来家的事情信告孙蒙正,并向孙蒙正描述对张栻的印象,显然与前一封不是同一封。后来人们称道张栻时,往往借助胡宏信中“圣门有人,吾道幸甚”这句话语。
胡宏《与孙正孺》信中,还有另外的话语,显然又是另一封:
“和公所以眷存契末者,甚厚,甚勤。而某适以畏阴湿,不能副其意,深怀不足也。”[5]
和公,指张栻父张浚。张浚于绍兴十二年受封“和国公”,隆兴三十二年九、十月间,再受封赏,从“和国公”晋为“魏国公”。此前,人皆尊称张浚“张和公”。
这段信文表明,张浚推荐胡宏出来做官,胡宏却以“畏阴湿”婉拒,因“不能副其意”,心里感觉对不住张浚。
有效证据表明,张浚谪居期间,非常怕惹是非,恐再遭贬,所以不敢轻易活动,既不敢为别人请医看病,更不敢,同时也没资格推荐别人出来做官。由此可见,这封信写于张浚复出之后。据可靠史料,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张浚起复“判潭州”[6]。朱熹《张魏公行状》亦有同样载记。就算张浚“判潭州”时举荐胡宏,也已到了绍兴三十一年底前后,由此可知,胡宏不会卒在绍兴三十一年。
与写给孙蒙正的信件一样,《与张敬夫》在《五峰集》中虽亦只一封,但显然也是多封信件的“混合”,而且其中混有胡宏写给张浚的两封信件。
仅以一封为例:“迭蒙相公亲翰之赐,又蒙特遣名医为之切脉、察病,而叔父处又传致钧念之厚,下情感戴,不可言陈。窃伏自念,所以得此者,岂不以其粗能安贫守道,或不玷其先人故乎!大君子顾盼后进,成人之美,幸甚!幸甚!”[7]
非常明显,这是写给张浚而不是写给张栻的,所以称“相公”。在宋人,只有做过宰相和正在做宰相的人,才能称“相公”,他人不与焉。
看来张浚至少给胡宏写过两封信,所以胡宏才说“迭蒙相公亲翰之赐”。信文显示,张浚致信胡宏,一是为胡宏请医生看病,二是举荐胡宏。胡宏这封信中同时透露,张浚还给胡宏的叔父写信,关心叔父的仕途,意欲助其提拔。“叔父处又传致钧念之厚”,明显表达此意。胡宏的季父胡安老,与胡宏年龄相若,是胡宏祖父晚年纳妾所生,年少其兄胡安国三十余岁。
胡宏在这封信中接着写道:“愚望相公推此心,广收天下真才,宽能、忠信之士,使无遗弃。以俟明天子赫然震怒,欲匡天下,图仕旧助,则拔茅连茹,使各尽其器用,临时无乏,使之嗟而中原可复矣。”[8]此封最末一句可能有检校次序之误,但不碍理解文意。
什么身份的人,才有资格“尽收”天下人才,“使无遗弃”?东山再起“判潭州”时的张浚,显然并不具备这种资格。也就是说,这封信写于张浚再度任相之后。胡宏婉拒张浚举荐,劝其将举荐自己的心思,转移为举荐天下人才,以免将来用到,临时出现匮乏。
据《张魏公行状》,张浚重任右相的时间,是隆兴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据此可以做个保守估计,胡宏这封信件的写作时间,约略应在隆兴二年中春前后,因为收到复相后张浚的来信,还需要一段时间。
由胡宏《与张敬夫》信中混入的这封写给张浚的信件来看,胡宏的卒年,最早不应在隆兴二年(1164)正月之前。
二、张栻《南轩集》中有关胡宏卒年的讯息
《南轩集》中与胡宏卒年相涉文字,主要有六篇。第一篇是《胡子知言序》,作于乾道四年(1168)春。其文称胡宏,“晚岁尝被召旨,不幸寝疾,不克造朝而卒。”[9]时间涵盖面过宽,无法推知胡宏具体卒年。
第二篇是《五峰集序》,其中有:“以先生之学,而不得大施于时,又不幸仅得中寿……”[10]查考宋元明时代文献,人们往往将从五十几到六十几岁,都称作“中寿”,根据“仅得中寿”的说法,无法确定胡宏具体寿数,从而无法推知确切卒年。
第三篇是张栻为同门吴翌所作祭文。《祭吴晦叔》称:“惟君早登五峰之门,即捐进取之习,从事义理,今几二十年。”[11]吴翌卒在淳熙四年(1177)八月,由此只能推知吴翌从学胡宏,大约在绍兴二十八或者二十九年(1159)前后,无法推知胡宏去世的具体年份。
第四篇,是张栻为同门赵师孟所作《训武郎赵公醇叟墓志铭》,称赵师孟“与文定季子仁仲先生游余二十年……故先生之没,君哭之尤哀。”[12]赵师孟卒在乾道八年(1172)九月,何年从学胡宏,文中并未交代,因而同样无法据此推定胡宏卒在何年,但文中胡宏去世,赵师孟“哭之尤哀”,却可能成为一个线索。假使赵师孟“哭之尤哀”,是张栻所亲见而不是所闻听,那就表明张栻参加了胡宏葬仪。也就是说,胡宏去世时张栻在湖南。张栻于绍兴三十一年底前,已随父离开湖南,直到父亲去世扶护灵柩回返,才又回到湖南。前面胡宏信文中透露的讯息,既已表明胡宏不会卒在绍兴三十一年,而张栻返回湖南是隆兴二年(1164)十月。如果是这样,胡宏就一定不会卒在隆兴二年十月以前。
《南轩集》中,可以用来推测胡宏去世年份的最紧要两篇文字,是张栻写给陈概的两封书信。
于前一封,张栻交代自己得拜胡宏为师时间:“仆自惟念,妄意于斯道有年矣。始时闻五峰胡先生之名,见其话言而心服之,时时以书质疑求益。辛巳之岁,方获拜之于文定公书堂。”[13]
辛巳,是绍兴三十一年。
该信续称:“然仅得一再见耳,而先生殁。自尔以来,仆亦困于忧患,幸存、视息于先庐,抽绎旧闻,反之吾身,寖识义理之所存。湘中二三学者,时过讲论,又有同志之友,自远而至,有可乐者。如是又五载,而上命为州,不得辞。……”[14]
“仅得一再见”,不是虚说只见过一两次,而是实说曾得“一见”与“再见”,是交代自己曾经两次得以拜见胡宏,而且仅只是两次。信中并未明言第二次拜见胡宏,与第一次拜见,是在同一年,还是另一年。
仔细审读这段文字则知,“自尔以来”所指,显然是自其师胡宏去世以来,而不是自其父亲张浚去世以来。
张栻说自胡宏去世之后,自己“视息于先庐”,所指是张氏在长沙的家宅。绍兴十二年(1142)十月,张浚在长沙城南,筑室六十楹以奉母,《张魏公行状》有记。张氏的这处家宅,后来被称作城南书院。老院旧屋,父亲若在,不会称作“先庐”,最多称“故庐”或“旧庐”,称“先庐”,意味着父亲已经去世。张栻的表述,是胡宏去世后,自己又在“先庐”中,又“视息”了五年,说明送走老师的时候,父亲已不在人世。据此可以推断,胡宏卒在张浚之后。《朱熹集》卷九十五《张魏公行状》(全名《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赠太保张公行状》),称张浚去世在隆兴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夜[15]。由此可以推断,胡宏不能卒在隆兴二年(1164)八月之前。
老师去世后,张栻在“先庐”中“视息”,“如是又五载,而上命为州,不得辞。……”
查证历史,张栻知严州,除命在乾道五年(1169)九月,当年十二月到任。
宋人计年份,均将当年算在内。从1169(乾道五年)倒推五年是1165而不是1164,是乾道元年而非隆兴二年。乾道元年显然不是张浚的卒年,张浚卒在隆兴二年。“自尔以来……又五年”,既与张浚去世时间对不上,便不是指父亲。张栻在这封信中只说到两人,一是父亲,一是老师,去世于张栻知严州之前五年的,既非其父,就只能是老师。据此可以断定,胡宏卒在1165年,即乾道元年。
张栻《答陈平甫》第二封有:“五峰未易箦半年前,某见之。”[16]由此可以推测,张栻第二次拜见胡宏,最大可能是在葬毕父亲之后再去拜望老师,或在新一年到来之前去给老师拜年。《张魏公行状》称,张浚“以是年十一月辛亥葬于衡山县南岳之阴……”。也就是说,张栻第二次见到胡宏,最大可能即在隆兴二年十一、十二月间,半年后胡宏便去世了,时间在乾道元年四、五月间。之后,张栻又在长沙“先庐”,生活了五年,然后接到朝廷委命,赴任知严州。
考证到此,其实结论已经出现,不必另外找寻其他证据。但咱们还是再来重新考察一下吴仁华据以论证胡宏卒在绍兴三十一年的朱熹的《跋胡五峰诗》。
三、有关朱熹的《跋胡五峰诗》
这篇《跋》文,在《朱熹集》卷八十一,是吴仁华先生据以考证胡宏卒在绍兴三十一年的唯一证据。先看《朱熹集》卷八十一中各篇题、跋的写作时间和排列顺序。
第一篇《跋朱给事奏札》,明确标注作于“隆兴元年正月既望”,即作于1163年;
第二篇《跋陈了翁与兄书》,标注时间“隆兴甲申十月九日”,甲申是隆兴二年,即1164年;
第三篇《跋胡文定公诗》,标注作于“乾道乙酉十一月庚午”,乙酉是乾道元年,即1165年;
第四篇《跋张敬夫所书城南书院诗》,未标注写作时间;
第五篇《跋胡五峰诗》,亦未标注写作时间;
第六篇《跋张魏公为了贤书佛号》,标注时间“乾道丁亥冬十有二月九日”,丁亥为乾道三年,即1167年底;
第七篇《跋方伯謨家藏胡文定公贴》,标注时间“乾道壬辰十二月二十四日”,壬辰是乾道八年,即1172年;
第八篇是《跋刘平甫家藏胡文定公贴》,标注时间是“乾道癸巳三月乙酉”,癸巳是乾道九年,即1173年三月;
第九篇是《书屏山刘先生文集后》,标注时间是“乾道癸巳七月庚戌”,即1173年七月;
……共计六十一篇《跋》文,都是按照时间前后顺序排列,非常严整,毫无错乱[17]。
据此可以判断,第五篇《跋胡五峰诗》虽未标注写作时间,但排在第四篇《跋张敬夫所书城南书院诗》之后,第四篇亦未标注写作时间,但肯定在第三篇之后,第三篇标明作于乾道元年。第五篇又在第六篇之前,而第六篇标注作于“乾道三年十二月九日”。也就是说,第四篇和第五篇,均作于乾道元年到乾道三年之间。
乾道三年,是判断第四篇和第五篇写作时间的重要节点。因为这一年八月,朱熹偕同两位门生——林用中字择之和范念德字伯崇,一同赶赴长沙,拜会张栻。九月七日到达,在长沙讲论、游赏整两月,之后与张栻同登南岳山。
“某昨日方从钦夫约,遣人迓行李,奉告乃承已至近境,欣慰可量。钦夫必授馆,不然当于我乎馆也。”这是朱熹将到长沙时,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张孝祥写给他的欢迎信,信在《于湖集》卷三十六《(与)朱编修》第二封[18],可证朱熹一行,在长沙期间住宿于张栻家中。张栻长沙“先庐”,其时早已被称作“城南书院”。
可以确定,《朱熹集》卷八十一第四篇《跋张敬夫所书城南书院诗》,乃朱熹寄宿张栻“先庐”,即城南书院时所作,时间应在乾道三年九月下旬至十一月初赴南岳游历之前。而《跋胡五峰诗》,为本卷第五篇,写作时间必在乾道三年十一月七日(第四篇)到十二月九日(第六篇)之间。
这期间朱熹正与张栻同游南岳,直至分手。而同游南岳山时间,张栻《南岳倡酬序》和朱熹《南岳游山后记》均有明确载记[19],为十一月七日至二十日,至二十二日,张栻等湖湘学派学者饯别朱熹,送至湘江在槠洲(今株洲)的渡口,登船分手。也就是说,朱熹的《跋胡五峰诗》,作于南岳登山途中或初下山时。
朱熹为什么会在登山或下山时写下这篇《跋》文?因为就在登山将要下山时,张栻将胡宏作诗箴警朱熹之事告诉了朱熹。这是唯一合乎情理的解释。
且看下山时,张栻与朱熹各作的一首诗。两人一路唱和,优异的篇章并不少,但只有这两首诗,跟考证朱熹《跋胡五峰诗》写作时间,有特别明显的关联,因而异常引人注目。
先描述一下过程,三人下山时,林用中先作了一首诗,张栻奉和了一首,朱熹又接着奉和张栻一首。可惜林用中的原诗没能流传下来,但有张栻的《和择之韵》与朱熹的《和敬夫韵》两首,已经足够耐人寻味。
张栻《和择之韵》在《南轩集》卷七,其文曰:
山中好景年年在,人事多端日日新。不向青山生恋着,只缘身世总非真。[20]
《朱熹集》卷五《和敬夫韵》则谓:
蜡屐风烟随处别,下山人事一番新。世间不但山中好,今日方知此意真。[21]
朱熹说“今日方知此意真”,“此意”是何意?是“世间不但山中好”,人间亦好,人间事务处理得好,山中感觉才会更好。此意何来?来自朱熹所《跋》胡宏诗。朱熹所跋胡宏诗如下:
幽人偏爱青山好,为是青山青不老。山中出云雨太虚,一洗尘埃山更好。[22]
胡宏原诗是三首绝句,《五峰集》有载:
云出青山得自由,西郊未解如薰忧。欲识青山最青处,云物万古生无休。
幽人偏爱青山好,为是青山青不老。山中出云雨乾坤,洗过一番山更好。
天生风月散人间,人间不止青山好。若也清明满怀抱,到处氛埃任除扫。[23]
朱熹所跋为第二首,并非全部。根据朱熹的《跋》,胡宏写诗是为了“箴警”自己。这件事情,是由张栻转告的,要不然朱熹无从知晓。
朱熹自绍兴二十七年(1157)被罢同安主簿之后,一直与老师胡宪、友人刘珙等,在武夷山间安心读书。绍兴二十九年夏,胡宪和刘珙被召,并未请辞,就双双入朝。绍兴三十年春,两人联手举荐朱熹,朱熹被朝廷征召,但却请辞不赴,以两诗代书,以报胡宪和刘珙,诗中明显有嘲讽、戏谑两人之意:
“先生去上芸香阁,阁老新额豸角冠,留取幽人卧空谷,一川风月要人看。”[24]
这是前一首,前面两句分别说胡宪和刘珙,一个任秘书省正字,一个担任监察御史。后两句表达自己不拟出仕为官,坚持守望山林的夙志。
“瓮牖前头列画屏,晚来相对静仪刑。浮云一任闲书卷,万古青山只么青。”[25]
这是后一首,约略表达山居美景就在眼前,胡宪当晚年,应给后生作典范,读书其间,享受青山。言外之意是不解胡宪,为什么舍却美好的山中读书生活,非要跑去朝廷做官。
两诗辗转到了胡宏手上,胡宏感觉作诗人心气不凡,诗写得也相当可观,将来会有长进。只是诗写得“词甚妙而意未员”,表现出了“有体而无用”(只知青山之青,不知青山之青离不开云雨的洗涤)的明显缺陷。于是写了上面三首诗,希望朱熹将来得见,受到启发。
这就是朱熹在《跋》中所说:“或传以语胡子,子谓其学者张敬夫曰:‘吾未识此人,然观此诗,知其庶几能有进矣。特其言有体而无用,故吾为是诗以箴警之,庶其闻之而有发也。’”[26]
朱熹上述说法中,“子谓其学者张敬夫曰:‘吾未识此人……’”,最当引起注意。胡宏说自己不认识朱熹,张栻随父亲离开湖南前,也不认识朱熹。两个熟悉的人在一起,谈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人,这种可能性实在太小。因此,上述谈话成为可能的条件,就是其中一个,跟言说对象非常熟悉。这个人只能是张栻,因为朱熹一生也没见过胡宏。但有效史料证明,张栻与朱熹最初相识,是在隆兴元年十一、二月间。
考张栻一生,与朱熹有过三次会面,第一次是隆兴元年(1163)十一、二月间,地点在朝中,即杭州(临安)。第二次是隆兴二年九月,地点在张浚的丧船上,自南昌(豫章)至丰城,前引张浚去世后,张栻与弟扶护父亲灵柩回湖南,于当年九月二十日,到达南昌,朱熹登舟吊唁,随送三日,至丰城下船,与张栻分手。《朱熹集续集》卷五《答罗参议》明记此事称:“九月廿日至豫章,及魏公之舟而哭之。……自豫章送之丰城,舟中与钦夫三日之款……”[27];第三次就是乾道三年九到十一月,长沙讲论与同游南岳。
两次见面之后,张栻才回到湖南,此时两人已成好友。
上述胡宏和张栻关于写诗“箴警”朱熹的谈话,理应发生在张栻与朱熹熟悉之后,但那时张栻还没回到湖南,无缘得见胡宏,谈话仍然无法发生。由此看来,一定是张栻回到湖南后,葬毕父亲去看老师,老师问起其父丧葬情况,张栻一一告知,感慨说到了朱熹登舟吊丧、慰问之事。胡宏受了感动,想起写诗箴警朱熹那回事,顺势告知张栻,希望他有机会转告自己这位叫朱熹的朋友,让他受到启发,为他的成长助力。如若不然,胡宏没有跟张栻说起此事的合适机缘和时间。
朱熹《跋胡五峰诗》中“子谓其学者张敬夫曰:‘吾未识此人……’”这句话语,不仅证实张栻回湖南时胡宏仍然安在,而且也证实了胡宏将作诗箴警朱熹一事告知张栻,就在张栻回湖南葬毕父亲之后,再去拜见老师胡宏之时。
如果上述分析不误,那么张栻第二次拜见胡宏,就当在于隆兴二年十一、二月间,这便是张栻《答陈平甫》第二封信中“五峰未易箦半年前,某见之”的具体时间。由此又可断定,胡宏去世时间,即当在乾道元年四、五月间。
再回过头来,继续审玩张栻和朱熹下山时各自所作诗。
朱熹的《和敬夫韵》,连同张栻的《和择之韵》,都表达了不止山中美好,人世间更好的意味。也就是说,两人几乎异口同声,都在表达领会胡宏诗的深意,都在称扬胡宏对“体用关系”的精湛理解。
张、朱,何以在下山时,同时写出“迎合”胡宏曾经诗作的篇章?非常明显,张栻将胡宏作诗箴警朱熹的事与诗,一并告知朱熹的时间,就在数日之内,否则他们的兴趣和热情,不会一时间全都聚拢在胡宏所说的“青山”和“人事”关系的问题上。
朱熹一生写作非常勤勉,从不拖欠文字,为人写题、跋也是一样,都是既得之、见之,便于当时或数日之内完成写作。《跋胡五峰诗》,也一定是听闻或得见之后数日内所作,不可能是数年前闻见,几年后才动笔书写。
张栻于南岳山上,将胡宏作诗箴警一事告知朱熹,两人共同玩味胡宏的诗中意味,下山时忽然全都领悟,真正理解了胡宏借青山需要洗涤,而阐发的“体用关系”的思想。于是才各自兴奋作诗,表达山景之美与人世作为——两者之间关系的想法。
由以上分析,亦可再度得出判断,朱熹的《跋胡五峰诗》,就当作于朱熹和张栻游览南岳山的途中,或即在初下山时。
现在再引朱熹《跋胡五峰诗》中的说法:
“或传以语胡子,子谓其学者张敬夫曰:‘吾未识此人,然观此诗,知其庶几能有进矣。特其言有体而无用,故吾为是诗以箴警之,庶几闻之而有发也。’明年,胡子卒。又四年,熹始见敬夫,而后获闻之,恨不及见胡子而卒请其目也。”[28]
吴仁华先生就是以这段话中的“明年,胡子卒”为论据,说明胡宏卒在绍兴三十一年。理由显然是他首先认定了这里的“明年”,是针对朱熹作诗讽谏胡宪、刘珙的“绍兴庚辰”的下一年,朱熹自标作诗讽谏胡宪、刘珙的时间在“绍兴庚戌”[29],庚辰是绍兴三十年,即1160年,那么胡宏的卒年自然就会被确认为绍兴三十一年,即1161年。胡宏作诗箴警朱熹,或许也应是绍兴庚辰,与朱熹作诗为同一年,吴仁华先生的说法[30],可以对应上述两个“明年”,因此极易被轻信。
但朱熹这段话语中,明显还包含另外一个“明年”,这个“明年”,就是胡宏将自己作诗箴警朱熹的事情告诉张栻的下一年。
本著作者认为,朱熹这段话语中的“明年”,指的应是胡宏将作诗箴警朱熹之事告诉张栻后的“明年”,而不应当是朱熹作诗、胡宏作诗的下一年。如此,欲知胡宏确切卒年,必须首先了解胡宏哪一年将此事告诉了张栻。
前面已说明,胡宏将此事告诉张栻,应在隆兴二年十一、二月间。由此,朱熹《跋胡五峰诗》中“明年,胡子卒”的“明年”,就是隆兴二年(1164)的下一年,即乾道元年(1165)。张栻于《答陈平甫》第二封中,说“五峰未易箦半年前,某见之。”胡宏将作诗“箴警”朱熹一事告知张栻,就应当是这次张栻再来拜见、看望之时。
考证至此,已经得出结论,就是胡宏卒在乾道元年四、五月间。胡宏将作诗箴警朱熹之事告知张栻后的“又四年”(自1164至1167,按宋人计时习惯为四年而非三年),朱熹始来湖南,与张栻论学、游山,期间“获闻”胡宏作诗箴警自己一事。此时胡宏刚去世三年(按照今天的算法只两整年多一点)。朱熹在《跋》文之末称:“恨不及见胡子,而卒请其目也。”朱熹所以如此遗憾和惋惜,应是因为距离胡宏去世并不久远,倘使自己早来一点,就能见到胡宏,而“卒请其目”了。朱熹写《跋》时,心里或许就在做此想。
四、绪余
为什么胡宏作了三首诗,而朱熹只录了一首,然后就作《跋》了?
这个问题不难解答。朱熹这篇《跋》,不是在见到胡宏箴警自己的三首绝句以后所作,只是听张栻复述此事后有感而作。当时两人登山,张栻不可能准备好胡宏诗带在身边,只是凭借记忆。时间已过去两三年,张栻只记了三首诗的大概意思,其中第二首印象深些,复述给了朱熹。朱熹照张栻所复述录下,然后作《跋》。朱熹所录,与胡宏原诗有几处文字差异。
胡宏原诗:“幽人偏爱青山好,为是青山青不老。山中出云雨乾坤,洗过一番山更好。”
朱熹所录胡宏诗:“幽人偏爱青山好,为是青山青不老。山中出云雨太虚,一洗尘埃山更好。”
原诗的“乾坤”,被朱熹录作“太虚”,“洗过一番山更好”,被朱熹录成了“一洗尘埃山更好”。
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朱熹并未见到胡宏原诗,而张栻所记有误差,朱熹照张栻转述所录,因此出现上述差异。当然,这件事情已无关本文宗旨,因此没必要于此继续申说。
至于吴仁华先生努力证明绍兴三十一年所卒的“胡子”,不是胡宪而是胡宏,只是因为他在进入考证之前,已经认定绍兴三十一年,有一个胡子“卒”了。于是就费力找寻不同证据,证明绍兴三十一年“卒”的,不是胡宪而是胡宏。
有关胡宪并不卒在绍兴三十一年,其实是没必要花费气力考证的,只要看一看林之奇和朱熹为胡宪所作《行状》,就可轻易获知,胡宪卒在绍兴三十二年,而不是绍兴三十一年,无须像吴仁华先生一样,耗费过多心思和笔墨。
吴先生因为错判了朱熹《跋胡五峰诗》中的“明年”,就是“绍兴庚辰”的下一年,所以才使自己掉进了“绍兴三十一年有一个胡子卒了”的陷阱,将前提当成结论,又费力往复循环论证,其所得出的结论,其实就是自己预设的前提[31]。
因为事先做了心理预设,从而使自己愈陷愈深、难以自拔,这种情况,在考据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而考据者又往往不能自我觉察。本文是否也犯了同类的错误,还望方家、学者不吝赐教,以便使事实更加准确、清晰。
【注释】
[1]《黄宗羲全集》第四册第68页,沈善洪主编吴光执行主编,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1月。
[2]《黄宗羲全集》第四册第689页,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1月。
[3]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146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
[4]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147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
[5] 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147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
[6]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九十三。中华书局1988年4月未点本,第3250页。
[7]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132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
[8]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132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
[9]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974—975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0]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978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1]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1435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2]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1372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3]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1156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4]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1156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5]见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875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16]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1230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17]以上诸篇排列顺序与实践,见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160—4209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18]《张孝祥诗文集》第395页,黄山书社2001年12月。
[19]《南岳唱酬序》,在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982—985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出版;《南岳游后山记》,在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第4028—4029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9月出版。
[20]杨世文点校本《张栻集》第851页,中华书局2015年11月。
[21]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210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2]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163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3]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第77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出版。
[24]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163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5]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163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6]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163—4164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7]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5237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8]邹齐、尹波点校本《朱熹集》4163—4164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
[29]《跋胡五峰诗》,《朱熹集》第七册第4163页。
[30]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之(代序),正文前5—7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出版。
[31]吴仁华点校本《胡宏集》之(代序),正文前5—7页,中华书局1987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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