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漕运史,贯通中国两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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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漕运史,贯通中国两千年

《漕运与中国社会》是一部讲述中国漕运史的经典著作。全书纵贯秦汉至明清,讲述了两千年来漕运制度的产生与演变,以及与漕运息息相关的王朝兴衰。作者通过漕运这一“中国大政”,勾连起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系统探讨漕运与国家、社会、基层之间的复杂互动,并通过对“闹漕”“漕讼”等社会现象的分析,呈现出古代社会的立体图景。本书不仅梳理了漕运与国家的关系,更将视野放在地方,勾画了漕船运送货物的漕丁、结成秘密组织的水手、运河经济带上的商人等群体形象。书中史料丰富翔实,呈现了漕运与国计民生的关系,更展现了运河两岸社会的多重面相。

《漕运与中国社会》,吴 琦 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内文选读:

漕运水手与青帮组织

道光、咸丰年间,漕运中的民间组织又一次发生了重大转变。朝廷议行海运,并试办成功。其后海运、河运虽有反复,但对漕运水手已产生了巨大冲击。咸丰三年(1853),清王朝全面实行海运,运河漕运废止,运河水手承担漕粮北运的历史彻底结束。

数以万计的水手、舵工、纤夫失业后纷纷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有的参加了义军,有一部分水手被清军搜罗,当时朝廷的政策是“盐贩及漕运水手,皆可招为我用”。但是,由于此时漕运水手组织已经十分严密,所以很大部分水手人等并未卷入这场军事角逐和人力争夺的斗争中,而是聚集到苏北的两淮盐场,组织成了青帮,开始了贩私盐、行劫掠的土匪生涯。青帮是因内河漕运衰亡、水手全面失业而出现的民间秘密组织。

青帮自道光年间便开始酿生。道光二年(1822)江苏省开始整治陷于窘境的漕政,大量漕运人员被裁减。被裁减的舵工水手主要由地方官府“查明籍贯,每人酌给盘费制钱二三千文”,遣回原籍,“晓谕暂令归农”。可是,被裁减的舵工水手多是“无业之民”,在家乡毫无家业,所以真正回到家乡者很少,大量的失业水手仍滞留在漕运水次。道光四年,江浙两省因灾再行减运,漕运水手无所依归,生活状况恶化,“民间恐其逗留滋事,绅士富户各捐己资,每名给制钱三千文,官为押送回籍”。这一措施不管最终实施的效果如何,毕竟对裁减人员有所照应。当朝廷筹议并推行全面海运之时,上述这种十分有限的安慰措施也看不到了,漕运水手“人众业寡,生计艰难”,更多的水手又流落江湖。运河漕运的反复动荡,造成了越来越多漕运水手的失业,所有的漕运水手深感窘迫和危机。为了应付社会的巨大变动,组织失业水手在社会有效生存,维持组织的原有力量,水手行帮开始改变原有的组织策略和行为方式,不仅维持原来的水上势力,而且逐渐向岸上渗透。咸丰初年,运河漕运的废止最终促成水手行帮的转变。

青帮,后又称安清道友。史载:安清道友“号称潘门,亦曰潘家,又别称庆帮,俗讹为青帮”。青帮组织多崇奉潘祖——前罗教建潘庵者。潘庵又叫潘安,是与老安相对的新安一派。从水手行帮到青帮,这一组织在行为方式、内部构成、社会性质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青帮在许多方面仍保留着水手行帮时期的形式。例如,青帮在香堂仪式上,传授有关漕运方面的知识,诸如漕运各帮名称、码头名称等,这些都是漕运水手中师徒承继关系的反映;此外,他们还像过去运粮打龙凤旗一样,仍以官方自居。但是,在急剧变动的社会中,大多数青帮成员无固定的生活依托,恶劣的生存环境刺激了他们流氓无产者本性的迅速膨胀,驱使他们走上了敲诈勒索、抢掠民财、走私窝赃的生活道路。青帮的成分由此开始发生变化,各类游民及其他社会下层角色不断涌入。为了扩张势力,青帮对各种人员兼容并蓄,甚至包括官府的衙役人等。这些人皆以罗祖为崇拜对象,组成了一个庞大而严密的贩私集团。

青帮有比较固定的活动地点,他们利用原来水手帮会在河边开设的茶酒店铺,聚集成员,寄存赃物,其内还设有经堂,供奉神牌。显然这些地方与最初的罗教庵堂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随着时间的推移,至王朝末年,青帮已完全演化成一个贩私、劫掠、包赌和贩卖人口等从事多种流氓活动的社会寄生集团。史料记载,“安清道友多在江北,所有劫杀重案及包贩私盐、掠卖妇女,皆其伙党所为”。这种劫掠贩私生涯到光绪末年及宣统时期愈演愈烈,成为青帮全部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内容,他们“在市内强取货物,恃刀逞凶;在乡则淫劫勒赎,无恶不为”,“收徒霸赌,坐地分赃”,屡屡“杀人不法”。翻开近代史上的文献资料,有关青帮恶劣行径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在与其相关的各种历史记述中,看不到多少有益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行为。青帮完全成了危害社会的毒瘤。

乾、嘉年间水手帮会的首领——老管(或当家)基本上还属于参与运输的劳动者,但是青帮中众多的大小头目因从事不正当行为而拥有巨额财富,蜕化为依靠剥削、抢掠、走私致富的一方豪强。这些人随着经济地位的变化,政治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他们为了保住既得利益,有的投靠了朝廷,有的与外国侵略势力结合,成为外来侵略势力的帮凶。青帮在民间流氓组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明清时期漕运行业中民间秘密组织的出现与发展,在王朝晚期及近代社会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从社会史的角度考察,它的生成与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

明清时期,漕运制度成熟并最终定型。首先,官运取代民运之后,粮户无须每年轮番出运,漕运人员开始专门化及职业化。由于长年生活在漕船上,且每次漕运皆须长途跋涉,漕运人员不可避免地会遇上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漕运人员易以整体面貌去争取群体利益,长此下去,漕运人员便有了成立组织的共同需求。其次,漕运“因地为号”,使各地漕运人员很自然地形成了地域集团的格局,这也为组织的形成打下了基础。再次,康熙年间运丁的破产,水手的大规模加入,增加了漕运人员中无业游民的成分,这些人不仅在精神上需要有所寄托,在生活上也需要相互依托,因而对于组织更具有一种渴求,这种心理特征,为民间组织在漕运中的大规模发展提供了心理基础。

漕运水手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从水手罗教到水手行帮再到青帮三个历史阶段,它的整个演化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集权政治从盛至衰的发展轨迹,也反映了漕运由盛转衰的曲折道路,鲜明地体现了王朝晚期的社会变动格局。虽然漕运水手组织皆以漕运作为其原生体,但是社会的现实力量为不同阶段的漕运水手组织塑造出了不同的特质和品格,这些特质和品格决定了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不同表现。

大凡民间秘密组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反抗性,与当局保持一种对立的态势,漕运水手组织也不例外。罗教自在漕运水手中生根之后,便成为当局眼中的不安定因素,并不断地影响着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早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便有徐州赵古元率众起义,曾一度攻占淮阳、徐州新河口,驰骋于运河两岸,有大量漕运水手加入其中。赵古元称“有精兵十万,夹杂粮船帮内”。这种公开的反抗斗争,一度招致了明王朝的查禁。

清前期,中央集权高度加强,发展中的水手组织无力与强大的官府抗衡,同时依食于漕运的水手尚安于其生计来源,水手组织与官府并无正面冲突,只是“恃众打架,生事横行”。正因为如此,朝廷对于水手组织也便未抱严防之心、严戒之意,仅是杜绝罗教在水手中蔓延,拆除庵堂、搜走罗教物什,主要针对罗教而采取措施,并非针对漕运水手。

水手罗教由于宗教色彩较浓,组织体系相对较为松散。水手行帮形成后,随着其权力体系的强化,大有控制江浙漕务之势。这时的漕运水手组织更具有排他性和对抗性,一方面水手帮会之间的冲突频繁而激烈,规模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水手帮会逐渐有组织地与官府形成对抗。

道光五年(1825)浙江巡抚程含章奏:浙江嘉白帮、杭三帮“在水次时,即向旗丁勒加身工及装米钱文”,在途中“每帮水手复捏称旗丁侵蚀道光元年皇赏银两,每船勒索钱五十三千零,传发溜子,挨船讹诈,人众势汹,旗丁惧祸,不敢不给,或写立欠票,或变卖客货,每帮四五十船,先后约被横索三千余百钱文”。这场大规模的斗争为水手们树立了榜样,其他许多帮派先后效尤。据道光六年琦善奏报,官府先后访获十三帮漕运水手“滋事不法”,有的水手殴打千总,甚至在水上围住江安粮道的座船,要求增加工钱。道光五年,朝廷新增例则,“粮船水手纠众传发溜子,欺凌运弁,横索旗丁钱文,情凶势恶者,照棍徒设法诈财例,为首拟斩立决,帮同吓诈情节凶恶者,依为从拟绞监候,仅只附和助势者,发新疆给官兵为奴”。道光五、六两年,有近百名工舵水手受到斩决、绞监候、发配边远地区的处置,以前似鲜有如此严厉惩罚的记载。尽管如此,索添工钱的斗争仍未停止,道光十六年,再次出现了大规模的抗争活动。在这次斗争中,可明显地看到水手帮会的组织作用——漕船帮队首尾衔接鱼贯前行,忽然停止靠岸,老管传出一纸,名曰溜子,上写增价若干,向旗丁、运弁索添工价,其他水手、工舵人等则上岸或在船上起哄助威。从道光十六年五月至八月,仅直隶当局便抓获了索添工价、聚众殴斗、拉帮结派的水手“凶犯”五百余名,可见斗争的公开化与激烈程度。

由水手行帮过渡到青帮,这一组织再次发生巨变。在组织成员上,一方面数以万计的水手、舵工、纤夫纷纷走上不同的道路,另一方面,青帮中逐渐加入了许多其他身份的人员,成分趋于复杂。在社会的变动与组织成员的重新组合中,青帮的经济背景与以往的水手罗教、水手行帮有了很大的区别。它失去了相对稳定的职业,构成青帮的游民无产者是社会中最缺乏生活保障的下层分子。这种社会地位与经济状况迫使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具有比水手行帮更强烈的反抗性。但由于长年漂泊养成的散漫习性和种种恶习,由于失业而产生的与整个社会对立的情绪,他们的反抗性又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故而青帮产生以后的社会表现十分复杂。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各种危机空前激化,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社会巨潮。在这一时代氛围中,青帮与当局的冲突愈趋激烈,但多是在朝廷武力镇压下的反抗行为。其中,有极少数青帮首领在革命党人的感召下,自觉地参加了抗清斗争,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意识,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余孟庭、夏竹林部。

余孟庭是青帮首领,革命党人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清军查明大本营在浙江绍兴,便发兵万余南下。余孟庭与太湖青帮首领夏竹林联合,夏领主帮,余领客帮,联络革命党人举旗抗清,并约法三章,不许扰民,不准妄杀,不得强奸民女;焚局卡,逐清吏,散富家粮米赈济贫民,“由是乡里穷民望孟庭军旗,俨犹大旱之望云霓。孟庭之名震于沿江上下游诸省”。这支义军与清军周旋于苏、松、嘉、湖、宁、杭间,交战大小四十余次,战无不克,“前后计斩清兵及团勇二千余人、将校百余名”。1908年初,夏竹林在突袭清军营地时战死,余孟庭战败逃走,不久被捕,于1908年3月被清政府杀害。这是青帮史上难得的光辉一页。

余、夏二人的反清斗争在整个青帮发展史中实属凤毛麟角,青帮的主流是日益走向没落,走向时代的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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