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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锺书谈翻译:臻于“化境”,斯为上品


来源:凤凰网综合

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

那段“似带讴歌”的顺口溜是林纾对原文的加工改造,绝不会由于助手的误解或曲解。他一定觉得迭更司的描写还不够淋漓尽致,所以浓浓地渲染一下,增添了人物和情景的可笑。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承认林纾颇能表达迭更司的风趣,但从这个例子看来,他不仅如此,而往往是捐助自己的“谐谑”,为迭更司的幽默加油加酱[14]。不妨从《滑稽外史》里再举一例,见于第三三章(迭更司原书第三四章):

“司圭尔先生……顾老而夫曰:‘此为吾子小瓦克福……君但观其肥硕,至于莫能容其衣。其肥乃曰甚,至于衣缝裂而铜钮断。’乃按其子之首,处处以指戟其身,曰:‘此肉也。’又戟之曰:‘此亦肉,肉韧而坚。今吾试引其皮,乃附肉不能起。’方司圭尔引皮时,而小瓦克福已大哭,摩其肌曰:‘翁乃苦我!’司圭尔先生曰:‘彼尚未饱。若饱食者,則力聚而气张,虽有瓦屋,乃不能閟其身。……君试观其泪中乃有牛羊之脂,由食足也。”

这一节的译笔也很生动。不过迭更司只写司圭尔“处处戟其身”,只写他说那胖小于若吃了午饭,屋子就关不上门,只写他说儿子眼泪是油脂(oillness),什么“按其子之首”、“力聚而气张”、“牛羊之脂,由食足也”等等都出于林纾的锦上添花。更值得注意的是,迭更司笔下的小瓦克福只“大哭摩肌”,没有讲话。“翁乃苦我”这句怨言是林纾凭空穿插进去的,添个波折,使场面平衡;否则司圭尔一个人滔滔独白,他儿子那方面便显得呆板冷落了。换句话说,林纾认为原文美中不足,这里补充一下,那里润饰一下,因而语言更具体、情景更活泼,整个描述笔酣墨饱。不由我们不联想起他崇拜的司马迁在《史记》里对过去记传的润色或增饰[15]。林纾写过不少小说,并且要采用“西人哈葛德”和“迭更先生”的笔法来写小说[16]。他在翻译时,碰见他心目中认为是原作的弱笔或败笔,不免手痒难熬,抢过作者的笔代他去写。从翻译的角度判断,这当然也是“讹”。尽管添改得很好,终变换了本来面目,何况添改处不会一一都妥当。方才引的一节算是改得好的,上面那格女士带哭带唱的一节就有问题。那格确是一个丑角,这场哭吵也确有做作矫饰的成分。但是,假如她有腔无调地“讴歌”起来,那显然是在做戏,表示她的哭泣压根儿是假装的,她就制造不成紧张局面了,她的同伙和她的对头不会把她的发脾气当真了,不仅我们读着要笑,那些人当场也忍不住要笑了。李贽评论《琵琶记》[17]里写考试那一出说:“太戏!不象!”又说:“戏则戏矣,倒须似真,若真反不妨似戏也。”林纾的改笔夸张过火,也许不失为插科打诨的游戏文章,可是损害了入情入理的写实,正所谓“太戏!不象!”了。

大家一向都知道林译删节原作,似乎没注意它也象上面所说的那样增补原作。这类增补,在比较用心的前期林译里,尤其在迭更司和欧文的译本里,出现得很多。或则加一个比喻,使描叙愈有风趣,例如《拊掌录》里《睡洞》:

“……而笨者读不上口,先生则以夏楚助之,使力跃字沟而过。”

原文只仿佛杜甫《漫成》诗所说“读书难字过”,并无“力跃字沟”这个新奇的形象。又或则引申几句议论,使含意更能显豁,例如《贼史》第二章:

“凡遇无名而死之儿,医生则曰:‘吾剖腹视之,其中殊无物。’外史氏曰:‘儿之死,正以腹中无物耳!有物又焉能死?”“外史氏曰”云云在原文是括弧里的附属短句,译成文言只等于:“此语殆非妄”。作为翻译,这种增补是不足为训的,但从修辞学或文章作法的观点来说,它常常可以启发心思。林纾反复说外国小说“处处均得古文义法”,“天下文人之脑力,虽欧亚之隔,亦未有不同者”,又把《左传》、《史记》等和迭更司、森彼得的叙事来比拟[18],并不是在讲空话。他确按照他的了解,在译文里有节制地掺进评点家所谓“顿荡”、“波澜”、“画龙点睛”、“颊上添毫”之笔,使作品更符合“古文义法”[19]。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象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自己的写作标准,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以为有点铁成金或以石攻玉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在各国翻译史里,尤其在早期,都找得着可和林纾作伴的人[20]。正确认识翻译的性质,严肃执行翻译的任务,能写作的翻译者就会有克己工夫,抑止不适当的写作冲动,也许还会鄙视林纾的经不起引诱。但是,正象背着家庭负担和社会责任的成年人偶而羡慕小孩子的放肆率真,某些翻译家有时会暗恨自己不能象林纾那样大胆放手的,我猜想。

上面所引司圭尔的话:“君但观其肥硕,至于莫能容其衣”,应该是“至于其衣莫能容”或“至莫能容于其衣”。这类颠倒讹脱在林译里相当普遍,看来不能一概归咎于排印的疏忽。林纾“译书”的速度是他引以自豪的,也实在是惊人的[21]。不过,下笔如飞、文不加点有它的代价。除掉造句松懈、用字冗赘以外,字句的脱漏错误无疑是代价的一部分。就象前引《三千年艳尸记》那一节里:“而鳄鱼亦侧其齿,尚陷入狮股”(照原来的断句),也很费解,根据原作推断,大约漏了一个“身”字:“鳄鱼亦侧其身,齿尚陷入狮股。”又象《巴黎茶花女遗事》。“余转觉忿怒马克揶揄之心,逐渐为欢爱之心渐推渐远”,“逐渐”两字显然是衍文,似乎本来想写“逐渐为欢爱之心愈推愈远”,中途变计,而忘掉把全句调整。至于那种常见的不很利落的句型,例如:“然马克家日间谈宴,非十余人马克不适”(《巴黎茶花女遗事》),“我所求于兄者,不过求兄加礼此老”(《迦茵小传》第四章),“吾自思宜作何者,讵即久候于此,因思不如窃马而逃”(《大食故宫余载·记帅府之缚游兵》),它已经不能算是衔文,而属于刘知几所谓“省字”和“点烦”的范围了(《史通》:内篇《叙事》、外篇《点烦》)。排印之误不会没有,但有时一定由于原稿的字迹潦草。最特出的例是《洪罕女郎传》的男主角Quaritch,名字在全部译本里出现几百次,都作“爪立支”,“爪”字准是“瓜”字,草书形近致误。这里不妨摘录民国元年至六年主编《小说月报》的恽树珏先生给我父亲的一封信,信是民国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写的,末了讲到林纾说:“近此公有《哀吹录》四篇,售与敝报。弟以其名足震俗,漫为登录[22]。就中杜撰字不少:‘翻筋斗’曰‘翻滚斗’,‘炊烟’曰‘丝烟’。弟不自量,妄为窜易。以我见侯官文字,此为劣矣!”这几句话不仅写出林纾匆忙草率,连稿子上显著的“杜撰字”或别字都没改正,而且无意中流露出刊物编者对投稿的名作家常抱的典型的两面态度。

在“讹”字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向对林纾从宽发落,而严厉责备他的助手。林纾自己也早把责任推得干净:“鄙人不审西文,但能笔达,即有讹错,均出不知”(《西利亚郡主别传·序》)[23]。这不等于开脱自己是“不知者无罪”么?假如我前面没有讲错,那末林译的“讹”决不能完全怪助手,而“讹”里最具特色的成分正出于林纾本人的明知故犯。也恰恰是这部分的“讹”起了一些抗腐作用,林译多少因此而免于全被淘汰。试看林纾的主要助手魏易单独翻译的迭更司《二城故事》(《庸言》第一卷十三号起连载),它就只有林、魏合作时那种删改的“讹”,却没有合作时那种增改的“讹”。林译有些地方,看来助手们不至于“讹错”,倒是“笔达”者“信笔行之”,不加思索,没体味出原话里的机锋。《滑稽外史》一四章(原书一五章)里番尼那封信是历来传诵的.林纾把第一句笔达如下,没有加上他惯用的密圈来表示欣赏和领会:

“先生足下:吾父命我以书与君。医生言吾父股必中断,腕不能书,故命我书之。”

无端添进一个“腕”字,真是画蛇添足!对能读原文的人说来,迭更司这里的句法(…the doctors considering it doubtful whether he will ever recover the use of his legs which prevents his holding a pen)差不多防止了添进“腕”或“手”字的任何可能性。迭更司赏识的盖司吉尔夫人(Mrs. Gaskell)在她的小说里有相类的笑话,一位老先生代他的妻子写信,说“她的脚脖子扭了筋,拿不起笔”(she being indisposed with sprained ankle,which quite incapacitated her from holding pen)[24]。唐代一个有名的话柄是:“李安期……看判曰:‘书稍弱。’选人对曰:‘昨坠马伤足。’安期曰:‘损足何废好书!”(《太平广记》卷二五〇引《朝野佥载》)。林纾从容一些,准会想起它来,也许就改译为“股必中断,不能作书”或“足胫难复原,不复能执笔”,不但加圈,并且加注了[25]。当然,助手们的外文程度都很平常,事先准备也不一定充分,临时对本口述,又碰上这位应声直书的“笔达”者,不给与迟疑和考虑的间隙。忙中有错,口述者会看错说错,笔达者难保不听错写错,助手们事后显然也没有校核过林纾的写稿。在那些情况下,不犯“讹错”才真是奇迹。不过,苛责林纾助手们的人很容易忽视或忘记翻译这门艺业的特点。我们研究一部文学作品,事实上往往不能够而且不需要一字一句都透彻了解的。有些字、词、句以至无关重要的章节都可以不求甚解,我们一样写得出头头是道的论文,完全不必声明对某字、某句和某节缺乏了解,以表示自己特别诚实。翻译可就不同。原作里没有一个字可以滑溜过去,没有一处困难躲闪得了。一部作品读起来很顺畅容易,到翻译就会出现疑难,而这种疑难常常并非翻翻字典所能解决。不能解决而回避,那就是任意删节的“讹”,不肯躲避而强解,那又是胡猜乱测的“讹”。翻译者蒙了“反逆者”的恶名,却最不会制造烟幕来掩饰自己的无知和误解。譬如《滑稽外史》原书第三五章说赤利伯尔弟兄是“German-mer chants”,林译第三四章译为“德国巨商”。我们一般也是那样理解的,除非仔细再想一想。迭更司决不把德国人作为英国社会的救星[26],同时,在十九世纪描述本国生活的英国小说里,异言异服的外国角色只是笑柄[27],而赤利伯尔的姓氏和举止是道地的英国人。那个平常的称谓此地有一个现代不常用的意义:不指“德国巨商”,而指和德国做生意的进出口商人[28]。写文章谈论《滑稽外史》时,只要不根据误解来证明迭更司是个德国迷,我们的无知很可能免于暴露,翻译《滑稽外史》时,就不那么安全了。

所以,林纾助手的许多“讹错”,都还可以原谅。使我诧异的只是他们教林纾加添的注解和申说,那一定经过一番调查研究的。举两个我认为最离奇的例。《黑太子南征录》[29]第五章:“彼马上呼我为‘乌弗黎’(注:法兰西语,犹言‘工人’),且作势,令我辟此双扉。我为之启关,彼则曰: ‘懋尔西’(注:系不规则之英语)。”《孝女耐儿传》第五一章:“白拉司曰:‘汝大能作雅谑,而又精于动物学,何也?汝殆为第一等之小丑!’英文Buffoon滑稽也,Bufon癞蟆也,白拉司本称圭而伯为‘滑稽’,音吐模糊,遂成‘癞蟆’。”把“开门”(ouvre)和“工人”(ouvrier)混为一字,不去说它,为什么把也是“法兰西语”的“谢谢”(mer ci)解释为“不规则之英语”呢?法国一位“动物学”家的姓和“小丑”那个字声音相近,雨果的诗里就也把它们押韵打趣[30],不知道布封这个人,不足为奇,为什么硬改了他的本姓(Buffon)去牵合拉丁文和意大利文的“癞蟆”(bufo,bufone),以致法国的动物学大家化为罗马的两栖小动物呢?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第三幕第一景写一个角色遭了魔术的禁咒,变成驴首人身,他的伙伴大为惊讶说:“天呀!你是经过了翻译了”(Thou art transtated)。那句话可以应用在这个例子上。

林纾四十四五岁,在逛石鼓山的船上,开始翻译,他不断译书,直到逝世,共译一百七十余种作品,几乎全是小说[31]。传说他也可能翻译基督教《圣经》[32]。据我这次不很完备的浏览,他接近三十年的翻译生涯显明地分为两个时期。“癸丑三月”(民国二年)译完的《离恨天》算得前后两期之间的界标。在它以前,林译十之七八都很醒目,在它以后,译笔逐渐退步,色彩枯暗,劲头松懈,使读者厌倦。这并非因为后期林译里缺乏出色的原作。分明也有塞万提斯的《魔侠传》,有孟德斯鸠的《鱼雁抉微》等书。不幸经过林纾六十岁后没精打采的译笔,它们恰象《鱼雁抉微》里所嘲笑的神学著作,仿佛能和安眠药比赛功效[33]。塞万提斯的生气勃勃、浩瀚流走的原文和林纾的死气沉沉、支离纠绕的译文,孟德斯鸠的“神笔”(《鱼雁抉微·序》,《东方杂志》第一二卷九号)和林译的钝笔,成为残酷的对照。说也奇怪,同一个哈葛德的作品,后期译的《铁盒头颅》之类,也比前期所译他的任何一部书读起来沉闷。袁枚论诗所说“老手颓唐”那四个字(《小仓山房诗集》卷二。《续诗品.辨微》又《随园诗话》卷一),完全可以借评后期林译:一个老手或能手不肯或不能再费心卖力,只依仗积累的一点儿熟练来搪塞敷衍。前期的翻译使我们想象出一个精神饱满而又集中的林纾,兴高采烈,随时随地准备表演一下他的写作技巧。后期翻译所产生的印象是,一个困倦的老人机械地以疲乏的手指驱使着退了锋的秃笔,要达到“一时千言”的指标。他对所译的作品不再欣赏,也不甚感觉兴趣,除非是博取稿费的兴趣。换句话说,这种翻译只是林纾的“造币厂”承应的一项买卖[34],形式上是把外文作品转变为中文作品,而实质上等于把外国货色转变为中国货币。林纾前后期翻译在态度上的不同,从这一点看得出来。他前期的译本绝大多数有自序或旁人序,有跋,有《小引》,有《达旨》,有《例言》,有《译余剩语》,有《短评数则》,有自己和旁人所题的诗、词,在译文里还时常附加按语和评语。这种种都对原作的意义或艺术作了阐明或赏析。尽管讲的话不免迂腐和幼稚,流露的态度是郑重的、热情的。他和他翻译的东西关系亲密,甚至感情冲动得暂停那支落纸如飞的笔,腾出工夫来擦眼泪[35]。在后期译本里,这些点缀品或附属品大大地减削。题诗和题词完全绝迹,卷头语例如《孝友镜》的《译余小识》,评语例如《烟火马》第二章里一连串的“可笑!”可笑极矣!”令人绝倒!”等等,也极少出现,甚至象《金台春梦录》,以北京为背景,涉及中国风土和掌故,也不能刺激他发表感想。他不象以前那样亲热、隆重地对待他所译的作品。他的整个态度显得随便,竟可以说是冷淡、漠不关心。假如翻译工作是“文学因缘”,那末林纾后期的翻译就颇象他自己的书名“冰雪因缘”了。

林纾是古文家,他的朋友们称他能用“古文”来译外国小说,就象赵熙《怀畏庐叟》:“列国虞初铸马、班”(陈衍《近代诗钞》第一八册)。后来的评论者也都那样说。这个问题似乎需要澄清。“古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术语,自唐以来,尤其在明、清两代,有特殊而狭隘的涵义。并非一切文言都算“古文”,同时,在某种条件下,“古文”也不一定跟白话对立。

“古文”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例言》、《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块肉余生述·序》里所谓“义法”,指“开场”、“伏脉”、“接笋”:“结穴”、“开阖”等等——一句话,叙述和描写的技巧。从这一点说,白话作品完全可能具备“古文家义法”。明代李开先《词谑》早记载古文家象唐顺之、王慎中之流把《水浒传》来匹配《史记》[36]。林纡同时人李葆恂《义州李氏丛刊》里《旧学盒笔记》也有很少被人征引的一条:“阮文达极赏《儒林外史》,谓:‘作者系安徽望族,所记乃其乡里来商于扬而起家者,与土著无干。作者一肚皮愤激,借此发泄,与太史公作谤书,情事相等,故笔力亦十得六七。’倾倒极矣!予谓此书,不惟小说中无此奇文,恐欧、苏后具此笔力者亦少;明之归、唐,国朝之方、姚,皆不及远甚。只看他笔外有笔,无字句处皆文章,褒贬讽刺,俱从太史公《封禅书》得来”[37]。简直就把白话小说和八家“古文”看成同类的东西,较量高下。林纾自己在《块肉余生述·序》、《孝女耐儿传·序》里也把《石头记》、《水浒》和“史、班”相提并论。不仅如此,上文已经说过,他还发现外国小说“处处均得古文义法”。那末,在“义法”方面,外国小说原来就符合“古文”,无需林纾来转化它为“古文”。不过,“古文”还有一个方面——语言。只要看林纾渊源所自的桐城派祖师方苞的教诫,我们就知道“古文”运用语言时受多少清规戒律的束缚。它不但排除白话,并且勾销了大部分的文言:“古文中忌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38]后来的桐城派作者更扩大范围,陆续把“注疏”、“尺牍”、“诗话”等的腔吻和语言都添列为违禁品[39]。受了这种步步逼进的限制,古文家战战兢兢地循规守矩,以求保持语言的纯洁性,一种消极的、象雪花那样而不象火焰那样的纯洁[40]。从这方面看,林纾译书的文体不是“古文”,至少就不是他自己所谓“古文”。他的译笔违背和破坏了他亲手制定的“古文”规律。譬如袁宏道《记孤山》有这样一句话。“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林纾《畏庐论文·十六忌》之八《忌轻儇》指摘说:“‘便宜人’三字亦可入文耶?”[41]然而我随手一翻,看见《滑稽外史》第二九章明明写着:“惟此三十磅亦非巨,乃令彼人占其便宜,至于极地。”又譬如《畏庐论文·拼字法》说:“古文之拼字,与填词之拼字,法同而字异;词眼纤艳,古文则雅炼而庄严耳”;举“愁罗恨绮”为“填词拼字”的例子。然而林译柯南达利的一部小说,恰恰以《恨绮愁罗记》为名称。更明显表示态度的是《畏庐论文·十六忌》之一四《忌糅杂》:“糅杂者,杂佛氏之言也。……适译《洪罕女郎传》,遂以《楞严》之旨,掇拾为序言,颇自悔其杂。幸为游戏之作,不留稿。”这充分证明林纾认为翻译小说和“古文”是截然两回事。“古文”的清规戒律对译书没有任何裁判权或约束力。其实方苞早批评明末遗老的“古文”有“杂小说”的毛病,其他古文家也都摆出“忌小说”的警告[42]。试想,翻译“写生逼肖”的小说而文笔不许“杂小说”,那不等于讲话而咬紧自己的舌头吗?所以,林纾并没有用“古文”译小说,而且也不可能用“古文”译小说。

[责任编辑:朱锦程]

标签:钱锺书 林纾 翻译 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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